【紅的趕客】的哥持鐵通恐嚇乘客 涉刑恐藏攻擊武器 業界斥愚昧

撰文:邵沛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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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扑爆你個頭丫嗱!」昨(8月31日)元朗一名火爆的士司機,手持鐵通恐嚇車上一對夫婦乘客,他更驅趕行動不便的女乘客下車,最終三人不歡而散。據知,至今日(9月1日)警方主動介入調查案件,並聯絡涉案人士了解;有的士業界人士指責,肇事的士司機行為「愚昧」及不當,如果遇到任何不公應報警求助,而非單向使用武力解決。另外有律師指出,該的士司機涉刑事恐嚇、藏有攻擊性武器,最高分別可判監5年及3年。

的士司機手持鐵通指嚇車上一對夫婦乘客,更出言侮辱行動不便、手持步行架的女乘客。(片段截圖)

昨(8月31日)近9時,元朗區一名的士司機手持鐵通,指嚇車上一對夫婦乘客,該名司機更出言侮辱行動不便、手持步行架的女乘客,他遂恐嚇對方:「扑爆你個頭丫嗱!」該對夫婦乘客嚇得不知所措離開,而遂的士司機將鐵通放回車尾後駛車離去。居港外籍人士Dave目睹事件、拍片上載至facebook引起網民關注,有人斥責的士司機「無良」!

的士司機業界人士斥 涉事司機行為不當及「愚昧」

的士司機曾恐嚇對方:「扑爆你個頭丫嗱!」(網上影相截圖)

業界:的士司機行為「愚昧」涉事刑事成份

的士車行車主協會主席吳坤成表示,事件中的士司機行為不當及「愚昧」,無論發生任何時都不應取鐵通指嚇對方,由於該名司機舉動已涉事刑事成份。吳指出,如果司機受乘客間發生爭執,雙方都應立即報警求助,交由到場的警員處理事件,而非私自用武力解決。

乘客手摺輪椅、步行架 司機均不應該拒載

但本港現行法例,如無合理辯解,的士司機不得拒絕按乘客要求發出收據,否則即屬違法。吳坤成表示,今次事件的女乘客使用的步行架,與手摺輪椅一樣都放到車後,而的士司機均不應拒載;吳補充指,行內的全職司機人數不足,業界出現不少兼職司機,不排除涉事男司機或是「替更」司機。

三人爭執後,兩名男女乘客自行離去,至於的士司機將鐵通放到車尾後離開。(網上影片截圖)

律師指司機涉犯兩宗罪 區議員稱的士仍存「揀客」情況

律師指該司機涉刑事恐嚇、藏有攻擊性武器

律師梁永鏗表示,今次涉事的士司機之行為,已涉嫌刑事恐嚇及在公眾地方藏有攻擊性武器,最高刑罰分別是最高可判監禁5年、3年。另外該名的士司機涉嫌違反的士業界的相關條例,最高可被罰款3,000元及入獄6個月;梁律師續指,倘若事件兩名男女事主,因事件受到身體或精神困擾,可以向相關人士作出追討。

工黨葉榮質疑司機拒載「覺得麻煩就唔想招待?」

至於沙田區議員工黨葉榮指出,自千僖年代本港殘疾人士設置改善,公共交通工具的拒載情況已有改善。但是仍有的士及巴士出現拒載情況,曾有輪椅或使用步行架的人士被拒載,「的士司機揀客無可否認,但覺得麻煩就唔想招待?」

警方主動調查 暫無人被捕

警方發言人回應事件指,一名男子早前於社交網站表示他於8月30日晚上行經元朗仁樂坊近教育路時,見到一名的士司機手持鐵枝指向一對男女。警方指出,元朗警區重視事件,主動聯絡該名男子,以了解事件經過,並邀請他今日(9 月1日)向警方提供進一步資料。經警方初步調查,案件暫列「求警調查」,由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十一隊跟進,暫時未有人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