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灣唐樓天降電視機及酒樽 擊毀水果攤貨板 警查天眼拘45歲男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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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灣發生高空墮物案。警方昨日(21日)晚上約6時30分接獲報案,指有兩個酒樽及一部電視機從長沙灣永隆街一唐樓高處墮下,導致樓下一個水果攤的貨板受損,事件中幸沒有人受傷。
警方經深入調查及翻查附近閉路電視後,迅速鎖定一名男子。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一隊聯同長沙灣分區特遣隊,今日(22日)下午展開拘捕行動,於永隆街拘捕一名姓林(45歲)男子,涉嫌「容許物件從高處墮下」,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一隊跟進。

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第4B條,如有人自建築物掉下任何東西,以致對在公眾地方之內或附近的人造成危險或損傷者,即屬犯罪,可被判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