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灣奪命車禍|休班海關員攔車惹激辯 律師:市民要安全勿魯莽
九龍灣宏基街上周五(3日)發生一宗涉及電單車的致命事件。27歲黃姓男子在宏照道駕駛電單車時,疑因車牌歪斜被交通鐵騎亮警號燈尾隨,根據閉路電視及車cam影片,雙方在宏基街追逐兩個圈,首圈兩車速度相若,第二圈時電單車加速拋離交警。電單車其後高速駛至宏基街近郵政大樓外時,一名40歲休班海關男關員站在路中心,作出疑似攔車的動作,當電單車直駛向他時,雙方擦撞,關員的右手疑撞及鐵騎士頭盔,導致頭盔甩脫,鐵騎士繼而連人帶車傾側,其後撞柱身亡。起初有消息指,肇事電單車行車證及保險均已過期,但據了解,經進一步調查資料後,發現該電單車的行車證尚有數個月才到期,即事發時仍然有效。
事發時的影片在網上瘋傳,網上持續有意見評論案中鐵騎士及休班海關男關員的行為,《香港01》就事件向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查詢,他表示鼓勵市民助人,但切記要思考行為是否合理及相稱,同時提醒市民做任何行動前要顧及自身及他人安全,切勿魯莽行事,而他則從法律層面分析今次案件可能性。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強調,他鼓勵世界上多些好人,目擊罪行發生時應伸出援手,並稱協助警方追捕疑犯的想法亦值得嘉許。然而,即使出發點光明磊落,亦不能夠忽略所採取的方法是否合理、相稱,不能只是「心口有個勇字」,提醒切勿輕舉妄動或魯莽行事。
若案件召開死因研訊,陪審員會決定死者的致死原因及與死亡事件有關的情況,若是非法被殺,警方會重新審視證供以決定會否作刑事檢控,同時家屬亦可基於死因庭上披露的細節及證據,決定是否作出民事索償。
律師根據影片情況評論 細節須待警方深入調查
至於該名馬路上的男子是否有機會觸犯刑責,陸偉雄指,他只能根據影片情況,從法律觀點作評論。他提出需考量行為的理據、對稱性、安全性等,而警方會深入調查案件細節,「如果(調查發現)有嚴重失誤疏忽,就符合到(被起訴)誤殺呢個門檻」,並解釋控告誤殺門檻很簡單,例如安達臣道天秤奪命工業意外中,地盤項目經理亦被控告誤殺罪。
陸偉雄解釋,阻截車輛前,應向駕駛者作清晰預警,從片段所見,該男子當時並非執行職務、沒穿着制服或反光衣、沒有表露身份、沒事前作出警告等。另外,是否能預視得到其動作可能會引致的結果,「當時環境好安全,你梗係覺得佢會停到,或者佢已經收慢」,但若然對方是高速行駛,任何動作均會擾亂對方的駕駛,有可能會導致電單車失平衡肇事,危及任何一方,包括其自身的安全。
律師﹕不能單憑一段影片便蓋棺定論
陸偉雄又指,需考慮男子是否以相稱的方法,去協助制止一宗懷疑違法行為,「唔應該用我殺咗人,或者我打完劫,去捉我嗰個方法,去對付啲無牌小販㗎嘛」。但他強調絕不能單憑一段影片便蓋棺定論,要考慮男子的理據,「我哋唔應該只睇眼前嘅瞬息間嘅嘢」,有可能該男子事前已向司機作出多次警告,又或者司機曾作出危險性行為,而促使男子攔車。
至於《侵害人身罪條例》中有一項「可原諒殺人」,任何人因不幸情況或出於自衞而殺人,或在任何其他情況下合法殺人,均不會因此招致處罰。陸偉雄稱未必適用於今次案例,他舉例指在警察執行職務時遇上自身安全受威脅的情況下,為保護自己,拔槍射殺對方才能以此作抗辯。
另外,會否控告干擾車輛、普通襲擊、刑事毀壞、途人疏忽地危害他人安全等,罰則相對輕微、甚至只是罰款的罪行,陸偉雄指今次案件中導致人命死亡,鑑於案件嚴重性,他認為調查或起訴均不會棄重取輕,「佢哋應該一睇就會睇最嚴重嗰個」、「唔會考慮呢啲不着邊際或者俗語所係雞毛蒜皮嘅嘢」。
陪審員會審視各事實 包括被告抗辯理由、鐵騎士行為
一旦被控告誤殺,將由高等法院陪審員,根據案件中的各種事實,包括被告的抗辯是否合理及對等、其他獨立證人的口供、現場客觀環境、死者當時的駕駛態度及其本身涉嫌違法的內容等,來決定案中的被告人是否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