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電動單車漢隧道自由行 車尾放大袋行李 左車頭裝後鏡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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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流傳有人單車自駕遊,結果不顧法規踩入隧道,令人咋舌。據影片所示,一名身穿紅衣、皮膚黝黑的中年漢,駕駛着一輛懷疑是電動單車,在本港一條隧道內靠左行駛,當時車流繁忙,可見電單車、的士、巴士等依序行駛。 中年漢車上配置相當充足,車尾及車頭兩側均放有裝物的袋,車尾上方亦放有行李,左車頭安裝了倒後鏡,並有水架,而中年漢亦有戴頭盔。單車行駛的速度不慢,只稍遜於其他車輛,其間亦未見中年漢有踩動腳踏。片段未有交代拍攝的地點及時間,上載者僅主題標籤(Hashtag)了「聖誕節」、「隧道」、「香港」等字眼。

據該段網傳影片可見,一名身穿紅衣、皮膚黝黑的中年漢,駕駛着一輛懷疑是電動單車,在本港一條隧道內靠左行駛。(facebook dog009)

片段引起網民熱議,質疑為何片中男子能騎單車入隧道,「隧道外判公司啲人去晒邊?入口和控制室啲人瞓晒覺?」、「唔關警方事,係關隧道公司事,因為都睇唔到隧道頂有着燈,如去到出口都無人理,直情有問題。」、「大地任我行,違規無人理」,亦有人認為隧道職員會發現,並在出口攔截,「唔洗擔心,出口就有人招呼佢」。

有網民則偵探上身,從男子的長相、單車,推測其國籍,是否生活的地方可於隧道騎單車,「佢塊鏡係裝喺左邊,擺明係右上左落嘅路面用」、「單車安裝了左邊倒後镜,明顯他主要生活於左軚車的城市」、「啱啱由深圳灣踩落嚟」。惟網民大多認為在香港便要遵守香港的法例,「電動單車已經違法,又過隧道,個個係咁咪好危險,唔好害駕駛者啦。」

中年漢車上配置相當充足,車尾及車頭兩側均放有裝物的袋,車尾上方亦放有行李,左車頭安裝了倒後鏡,並有水架,而中年漢亦有戴頭盔。(facebook dog009)

根據《行車隧道(政府)規例》,行人、單車、三輪車等,均不准進入任何政府行車隧道,違者最高罰款5,000元以及監禁6個月。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45條,任何人在道路上,魯莽使用或騎踏單車、三輪車或多輪車,即屬犯罪,首次定罪罰款500元,第二次或隨後再被定罪,則罰款1,000元及監禁3個月。

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1萬港元及監禁12個月。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