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大仙綠van斑馬線人群中逆線扒頭 司機遭「影住駕」落網控危駛
有網民於周四(19日)晚上,在Facebook駕駛群組中發布一條不足20秒的短片,拍下一輛專線小巴在黃大仙東頭村道近龍趣園對開,疑因前面私家車停在斑馬線前,小巴突然抽向右邊,踩油逆線扒頭行駛,其間仍有行人橫過斑馬線,險象環生。警方今日(20日)表示留意到網上流傳片段,並於今午在黃大仙以涉嫌「危險駕駛」拘捕一名姓謝男子(46歲),謝男已被暫控一項「危險駕駛」罪,案件將於12月31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該段網片被拍攝者附上了文字,標明了事發時間為12月19日晚上約9時,地點為黃大仙東頭村道近黃大仙中心巴士總站。涉事小巴車頭玻璃放有「33M」路線牌,由黃大仙前往海港花園。
片段顯示,斑馬線前一輛白色私家車停下,有多名行人在橫過馬路;而片段開始時,小巴車頭已抽出少許向右邊,頭輪壓住「之」字線。有網民詢問拍攝者為何能預計小巴會逆線而舉機拍攝,拍攝者回應指,由於小巴已抽頭,故判斷小巴會繼續扒頭行駛。小巴最終越過安全島駛至對面行車線、穿過人群中的狹縫駛離現場。
不少網民留言回應,希望拍攝者能舉報涉事小巴司機。根據運輸署資料,當汽車駛近「斑馬線」時,駕駛人士須留意是否有等候橫過馬路的行人。應減速,預備在「讓路」線前停下來,讓他們橫過馬路。如有人踏足「斑馬線」上,便須停車,讓行人橫過馬路。在髹有「之」字線的控制區內,不可超越最靠近「斑馬線」正在行駛的車輛,也不可超越正停下讓路給行人的車輛。
警方稱,昨日(19日)晚上8時59分,一輛綠色專線小巴沿黃大仙東頭邨道往沙田坳道方向行駛,當駛至近黃大仙下邨龍豐樓對開的斑馬線時,該小巴突然切至逆線行駛,超越停於其前面一輛正讓行人過路的私家車並駛過斑馬線,其後切回原本行車線離去。事件中沒有人受傷。
當時報案人拍下事發過程並透過交通罪行舉報平台「影住駕」報案,並由東九龍總區交通部調查及支援組人員接手調查事件。
警方呼籲,所有司機使用斑馬線時應謹記遵守相關的規則及禮讓行人,切勿貪一時之便捷,而罔顧自己或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根據香港法例374章《道路交通條例》,危險駕駛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監禁3年、罰款港幣2.5萬元及停牌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