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WI-FI蛋3個月沒退按金 3苦主屢發訊息追討無果 最終要用呢3招
到外地旅遊,網絡是不可或缺的其中一環,部分人會選擇使用WI-FI蛋上網,但隨時會跌入「按金陷阱」。自去年底起,已有傳媒曾報道市民透過名為「WIFIBABY」的公司「租蛋」後,遲遲不獲發還按金,隨後持續有苦主網上發文指控該公司,本月初海關便就相關舉報拘捕一名公司董事。
《香港01》同樣接獲3名讀者投訴,指向該公司還機並過了30天退按金限期,仍未收到錢。他們「奪命追魂call」無果,最終要施展渾身解數,爆粗追討,並報警方、海關、消委會,揚言找律師及傳媒,甚至直接踩上門到櫃位,耗時兩至三個月才追回按金。有苦主無奈大呻﹕「有理由相信,拖延退訂係佢營運手法,而唔係個別事件」。《香港01》已向WIFIBABY查詢,惟截稿前未獲回應。
3名讀者的遭遇均有相似之處。他們分別今年7月至9月期間,經不同的網上平台,向WIFIBABY租借WI-FI蛋或WI-FI路由器,全部人準時或提前交還。根據該公司條款列明「設備押金將於30個工作天內退回」,但他們遲遲未收回1,000至2,000元按金。
其中,Charlene及吳先生(化名)為WI-FI蛋租戶,他們收到同一網上平台通知稱,由於WIFIBABY「後台伺服器及技術問題」,遺失所有經該平台租機客戶的取機、還機紀錄及退款轉帳資料,故着客戶透過電郵,直接與WIFIBABY聯絡,並提供銀行帳號及客戶名稱和電話等資料,以安排退回按金。兩人均向公司提交所需資料,但對方之後無視查詢,或是採「拖字訣」,兩人只能不斷發電郵及WhatsApp追問退款進度。
首次租用WI-FI蛋、並在7月26日還機的Charlene指,她9月收到公司通知後已立即提交資料,包括所需的轉數快帳戶,但沒收到退款,遂在6日內先後4次WhatsApp查詢進展,對方聲稱「已加急」、「這2天再留意一下收款帳戶會收到的」、「正常今天會收到了」。這時她已失去耐性,追問「係咪要報警先處理?」、「依家玩失蹤?」
Charlene遂在10月4日上午10時「踩上門」,親身到機場櫃位追數,該公司其後經WhatsApp回覆「轉數快未能成功退款,會改以銀行轉帳方式退回」,要求Charlene確認退款帳戶資料,又承諾下午3時退錢。不過,該公司並無依時轉帳,直至Charlene再追問,才於下午3時22分,透過轉數快退回1,000元按金。Charlene形容今次為「非常之唔好嘅經驗」,批評「如果佢覺得你對佢嚟講無威脅嘅話,佢就會一日拖一日咁樣囉。」
投訴人吳先生(化名)則於8月19日交還WIFI蛋,約一個月後,他收到網上平台通知該公司遺失資料後,即時以電郵重發資料,翌日獲回覆稱「正按照流程退回押金」。但他一直未收到退款,遂於10月20日至12月6日期間,四度透過電郵和WhatsApp追討,對方只回覆「OK」或不作回覆,吳先生終發出「最後一次提醒」,警告不退還1,000元按金,會通知傳媒及轉交法律團隊代為跟進。
12月7日,該公司兩次聲稱已轉帳,但吳檢查帳戶後發現仍未收到退款,只好暗示會按早前所述通知傳媒及律師。約20分鐘後,他終於收到1,000元按金退款。
由交還WI-FI蛋,至多番追討後終於收回按金,歷時超過3個月,吳先生質疑「到底有幾多客無check、唔記得、怕麻煩而唔追,無人知」,認為雖然「每單獨立睇係好小事,但當你知道呢件事,係一而再、再而三、三而再三咁不斷發生,有理由相信,拖延退訂係佢營運手法,而唔係個別事件」。
除租用WI-FI蛋外,亦有投訴人向WIFIBABY租用WI-FI路由器後,被拖延退還按金。楊小姐(化名)繳付2,000元按金租用WI-FI路由器,合約9月底完結,她提早在9月21日還機,但經過對方提出的30個工作天後,11月初她仍未獲退回按金,於是發WhatsApp追討,但與過去查詢交還路由器等問題獲快速回覆的情況不同,今次「一講到錢就已讀不回」。
11月4日至17日,楊小姐三度追問進度,對方曾回覆稱已加急、3個工作天內退還、本周內退還,又或是不作回覆。惟楊小姐沒收到退款,遂上網搜尋與WIFIBABY有關的資訊,結果發現有其他人亦被「拖數」未能收回按金,當中有人表示「要用粗口」追罵對方才會收到回覆,她於11月22日「試埋呢樣」,「爆粗」追問網上平台和WIFIBABY何時退款、要求回覆,同時表明已就事件報警及向消委會投訴,WIFIBABY同日回覆稱「會於今天先完成處理好你的訂單退款」。她最終在11月23日獲退回2,000元按金,並在12月9日接獲海關通知,表示已拘捕涉案者。
《香港01》就事件向海關查詢,海關僅回覆稱案件仍在調查中,暫未能提供更多資料。翻查資料,海關曾在12月5日發出新聞稿,表示早前接獲市民舉報,指一間出租WI-FI蛋的店舖未有依時退還按金,涉款總額9,000元。海關經調查後於12月4日拘捕35歲店舖男董事。據了解,案件涉及的店舖正是WIFIBABY。
消費者委員會則回覆《香港01》查詢表示,消委會一般不會評論個別商戶的投訴個案,亦不會提供個別個案的情況;但指出由2023年至今年11月,消委會共接獲409宗有關租用WI-FI蛋或路由器的投訴,當中372宗(逾90%)涉及收費爭議,其中367宗與遲退還訂金有關。而在今年首11個月,消委會接獲與租用WI-FI蛋及路由器收費爭議相關的200宗投訴,更是全數均涉及遲退還訂金,數字較去年全年的167宗增加近20%。其餘投訴則分別涉及服務質素、服務延誤、更改或終止合約、貨品質素等。整體投訴涉及的總金額,由去年全年的273,622元,大增逾35%至今年首11個月的370,483元;兩年間接獲的409宗投訴,涉及總金額為644,105元。
消委會建議市民租用WI-FI蛋或路由器時,可考慮以設有退款機制之付款方式支付按金,例如信用卡;如商戶遲遲不退回按金,消費者可嘗試向信用卡中心要求商戶銀行盡快退回按金。消費者亦應留意退款的相關條款,才決定是否選用服務,並應妥善保留服務合約、收據及服務紀錄等文件,以備日後有需要追討時有所憑證。若消費者懷疑商戶違反相關法例,例如《商品說明條例》,可向相關執法部門舉報。
海關指出,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商戶如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向消費者提供的服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