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車手獎|警拘39人假醫生紙圖騙$200萬 揭13人自製私家車撞小巴
警方拘捕39名男女,涉嫌以假醫生紙騙取社會福利署發放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涉及33宗事故共200萬元。其中一宗交通意外牽涉13人之多,疑自編自導私家車撞小巴。幸申請被社署及時揭發,未有批出援助金。
西九龍總區重案組高級督察林子鎌稱,今年3月,社會福利署透過內部審查,發現有不法分子利用偽造文件申請俗稱「車手獎」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經調查後警方在10月至11月進行了第一浪的「破惑」行動,拘捕275人,涉及詐騙金額約港幣1,400萬元。
至本月上旬社會轉交更多個案予警方跟進,經調查後,警方發現不法分子同樣地在申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時向社署職員提交偽造的病假紙,今次大部份的申請個案也未批出款項,最高騙取金額為約15萬元,總詐騙金額200萬元,牽涉共33宗交通意外。
林子鎌續稱,西九龍刑事部於本周一至昨日(16至19日),展開第二浪的「破惑」行動,以涉嫌詐騙拘捕24男15女(年齡介乎19至48歲),他們報稱職業包括文員、銷售員、運輸工人或無業等等,全部人經已保釋侯查。
警方發現部分案件涉及有組織性的自編自導交通意外,其中一宗交通意外,私家車與小巴相撞涉及13人之多,申領共15萬元。幸社署及早發現,暫時沒有批出任何款項。
據了解,涉案人士遞交的大部份是假醫生紙,部份人曾經睇過醫生,但警方經調查證實,並沒有批出相關的醫生紙。至於該宗涉及13人的交通意外,不排除有人冒着被控不小心駕駛的罪名,換來其他人獲援助,再瓜分款項。
西九龍交通部調查及支援組黃浚柏高級督察指出,根據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 第57條,如有車輛於道路上有意外發生引致任何人受傷,或引致任何車輛或財物受損害,在未有警員授權下移動任何涉及該宗意外的車輛或干擾其任何部份,即屬犯罪,可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
因此若有交通意外發生,必然會對交通造成負面影響;而警方亦要人手及時間處理及調查事件,今次涉案人士無疑是浪費大量緊急資源。而「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的目的,是為了交通意外受害人提供即時的經濟援助,製造交通意外,從而騙取援助,是極不負責任,嚴重浪費政府資源及公帑。警方及社會褔利署會繼續保持聯繫,對可疑申請作出主動調查,務必將騙徒繩之以法。
社署﹕如懷疑個案涉欺詐 定必轉交警方調查
社署表示,知悉警方近日就欺詐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的個案作出進一步拘捕行動,會繼續全力配合警方調查,打擊相關罪行。
社署一直嚴格審核每宗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申請,並已加強抽查申請人提交的醫療證明文件。如懷疑任何個案涉及虛假醫療資料、欺詐或其他刑事成分,社署定必轉交警方調查,並向有關人士追討其多領的援助款項。
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向道路交通意外受害人或因交通意外而死亡人士的受養人迅速提供經濟援助。申請人必須具備相關資格方可獲發援助,包括:(一)有關意外事件須已向警方報案,並由警方界定該宗意外為道路交通意外;及(二)受害人須因該宗意外死亡或受傷,而傷者須獲註冊醫生證明其傷勢須留院治療不少於3天或獲發不少於3天的病假證明。
詐騙交通意外傷亡援助金屬刑事罪行,可根據《盜竊罪條例》(第210章)被起訴,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入獄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