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油尖放蛇拘83嫖客性工作者業主 16歲內地女賣淫 泰男扮女裝
警方繼今年10月針對酒店賣淫集團執法後,12月3至17日連續兩星期,再聯同入境處於油尖區展開代號「霧塔」行動,由源頭打擊不理會警方警告出租單位賣淫的業主,亦派出警員在賣淫黑點「放蛇」,拘捕83名嫖客、性工作者及女業主,包括一名16歲內地來港賣淫少女、以及兩名持泰國護照的男女,該名泰籍男為男扮女裝。
被捕83人包括2名持泰國護照的男女、4男4女本地人、73名內地女子,年齡介乎16至79歲,分涉「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及「違反逗留條件」。4名女業主(46至73歲)則涉「出租或容許住所用作賣淫用途」被捕,嫖客則涉「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被捕。據悉,16歲的被捕內地女子,為性工作者,有被操控之嫌,警方亦正調查有沒有黑幫牽涉其中。行動中,人員檢獲大量避孕套、潤滑劑以及床褥等。
涉案業主不理警告 警與律政司研起訴
油尖警區刑事部總督察林柏喬指,打擊非法賣淫活動非常重要,警方留意到有犯罪集團,租用舊式大廈單位用作賣淫,看中這些大廈樓宇保安比較差及租約比較彈性。故此,油尖警區展開了深入調查和情報分析,成功鎖定區內多個長期出租用作賣淫用途的單位。
林柏喬稱,警方曾經多次向相關單位業主發出警告,要求他們停止容許名下單位用作賣淫用途,否則將會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而部分業主未有理會,而警方會繼續向業主發出警告信,並與律政司研究證據力度,再決定會不會起訴業主。
16歲少女內地來港賣淫 泰籍漢男扮女裝
油尖警區行動主任總督察何芷妍交代行動細節時指,警方先在油麻地區內,拘捕11名持內地雙程證的女街頭性工作者和4名男嫖客,被捕人年齡介乎33至79歲,罪名分別為是為「違反逗留條件」及「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同時,警方亦在全港各區以「出租或者容許處所用作賣淫用途」,拘捕4名女業主,她們年齡介乎46至73歲。
此外,警方昨日及今日(16及17日)聯同入境處在油麻地及尖沙咀一個賣淫黑點,拘捕39名女性和1名男性工作者,當中包括38名內地人士及2名泰籍人士,他們年齡介乎16至46歲,罪名為「違反逗留條件」。消息稱,被捕的泰籍男子,是男扮女裝;最年輕的16歲被捕少女由內地來港,為性工作者,警方正調查她是否被黑幫操控。
發利大廈9層單位 大部份變淫窟
當中,在油麻地的行動主力為針對嫖客,而警方亦在尖沙咀加拿分道發利大廈主力打撃性工作者違法行動。據了解,發利大廈9層單位,大部份被用作非法賣淫。
何芷妍表示,警方將會繼續採取各種執法行動,務求在不同層面打擊賣淫集團及其產業鏈,目的是從根本做起,遏止區內的賣淫活動和街頭性工作者所衍生的社區問題。
警方呼籲,根據《刑事罪案條例》第143和145條 任何人身為業主或處所的租客、佔用人或掌管人,准許或容許處所全部或部份面積進行賣淫行動。一經定罪,最高判監7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亦不要抱僥倖心態,以為自己不是直接將單位出租,就可以置身事外。
警方提醒, 嫖娼有潛在的健康風險,亦都有機會違反《刑事罪案條例》第147條「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任何人在公眾地方或在任何公眾可見的情況下,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或因不道德目的唆使他人而在公眾地方遊蕩即屬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