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冚新蒲崗懷疑賣淫場所 拘兩名分別50歲及52歲本地女子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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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稱,黃大仙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經深入調查後,於周一(12月16日)下午約5時展開掃黃行動,突擊搜查新蒲崗衍慶街一單位,搗破一個懷疑賣淫場所。

行動期間,人員在單位內拘捕兩名、年齡分別為50歲及52歲的本地女子,她們分別涉嫌「管理賣淫場所」及「協助管理賣淫場所」。行動中,人員在單位內檢獲一些按摩油、一次性床單及毛巾等。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拘捕兩名本地女子。(警方圖片)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39條《經營賣淫場所》,任何人將任何處所、船隻或地方經營作賣淫場所,或管理或協助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掌管或控制經營作賣淫場所的處所、船隻或地方,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處罰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