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聯控煙辦灣仔酒吧拘15人 揭職員串通非華裔女獵醉客偷卡狂碌
灣仔警區聯同控煙辦,上周五至昨日(13至15日)一連三日展開代號「星雲」執法行動,打擊灣仔酒吧區內發生的串謀詐騙案及無牌酒吧,並以「串謀詐騙」及「無牌賣酒」等罪拘捕15人,涉及總犯罪得益為8.4萬元。
行動中,警方搗破灣仔區內一個詐騙團夥,涉案酒吧職員及東主涉嫌串通菲律賓,尼泊爾及印尼籍女子,合謀詐騙醉酒客;另外,探員亦喬裝顧客「放蛇」,搗破由三合會所操縱的無牌酒吧及水煙館。
灣仔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督察林高進表示,灣仔警區刑事部聯同機動部隊、灣仔分區牌照組及控埸煙辦近50名人員,上周五至昨日(13至15日)一連三日展開大規模以情報為主導的拘捕及查牌行動,追查及分析大量閉路電視片後,突擊搜查多個處所,包括酒吧、住宅及商業大廈,一共拘捕6男9女(21至48歲),分別涉嫌「串謀詐騙」、「無牌賣酒」及「在沒有領取酒牌的處所飲酒」等罪行,涉及總犯罪得益為8.4萬元。
警方表示,近日接獲多名受害人報案,指在灣仔區一間酒吧消遣後,發現信用卡被盜用。人員經翻查閉路電視後,成功鎖定犯人身份。行動中,人員以「串謀詐騙」罪拘捕9名非華裔男女。調查顯示,酒吧東主及職員,與活躍區內的非華裔女子串通,並提供佣金,合謀詐騙酒客。據了解,被詐騙受害人主要為外籍遊客,最高一宗損失約4萬元,涉案非華裔女子為菲律賓,尼泊爾及印尼籍。
林高進續指,他們犯案手法主要是由非華裔女子在街上兜搭醉酒酒客,並將他們帶往由團夥所操控的酒吧內,然後趁機盜取他們的信用卡進行大量的大額交易,而期間酒吧亦沒有提供任何商品及酒類。非華裔女子其後會將信用卡放回受害人錢包內,企圖延遲受害人報警時機及發現自己被詐騙,增加警方調查的難度。行動中,人員共偵破3宗同類案件,損失金額為8萬元。人員亦檢獲大量證物,其中包括酒吧內的信用卡機,涉案相關的帳單。
灣仔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督察李家豪稱,情報顯示灣仔區內有一個由三合會團夥操控的無牌酒吧及水煙館,以新潮的裝潢、不同類型的水煙款式及新款的酒類,吸引年輕人到上址消遣,為逃避警方的偵查及突擊檢查,上述處所大門均安裝電子密碼鎖,顧客亦需由熟人介紹方可進入。
警方於昨日(15日)派遣探員喬裝為顧客,成功潛入上述單位進行搜證,並展開拘捕行動。行動中,人員共拘捕6人,包括4男2女(21至35歲),1名被捕男子涉嫌「管理無牌賣酒場所」;另外5名被捕人士涉嫌「在無牌賣酒場所飲酒」,以及發出6張針對於禁止吸煙區吸煙的定額罰款通知書,並檢獲一共160支酒, 220 件吸食水煙工具,以及部份懷疑犯罪得益約4000元,所有被捕人士現正獲准保釋候查,需於2025年1月上旬報到。同時,警方亦聯同控煙辦突擊巡查多過酒牌處所,並發出共7張針對於禁止吸煙區吸煙的定額告票。
警方亦藉此提醒市民,佳節將至,市民外出消遣時切勿於無領取牌照的地方飲酒。 無牌賣酒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2年;而於無領取牌照的地方飲酒,亦屬違法,根據《應課稅品(酒類)規例》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2,000元。
警方重申,打擊黑社會及有組織罪行一直是警務處處長首要行動項目之一,警方會繼續進行以情報為主導的執法行動,嚴正執法。 警方提醒市民,在外消遣時要小心看管財物,以免被不法之徒有機可乘。此外,「串謀詐騙」屬嚴重罪行,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第159C(6)條,串謀詐騙的最高刑罰為14年監禁,市民切忌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