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搗新蒲崗地下竹館檢1.6萬元賭款 九男女被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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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黃大仙警區特別職務隊經深入調查後,昨日(12月11日)晚上約9時,於黃大仙區進行反賭博行動,突擊搜查新蒲崗康強街其中一個單位,搗破一個懷疑非法賭場。行動中,警務人員拘捕單位內1名55歲姓廖本地男子,涉嫌「經營賭博場所」。單位內另外3名本地男子及5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42至66歲,則涉嫌「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被捕。
該名55歲男子已被暫控一項「經營賭博場所」罪,其餘8人已被分別暫控一項「在賭博場所內賭博」罪,案件將於12月24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行動中,人員檢獲3張電動麻雀枱、約1.6萬元港幣賭款及一批賭具。
根據香港法例第一百四十八章《賭博條例》,任何人經營或協助經營非法賭場,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及監禁7年。而任何人士在賭場內賭博,亦屬違法,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罰款3萬元及監禁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