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灣仔反黑工拘4印尼菲律賓女 涉違反逗留條件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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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仔警區特別職務隊、灣仔分區軍裝巡邏小隊、跑馬地分區特遣隊、跑馬地分區軍裝巡邏小隊及港島總區機動部隊人員、聯同相關部門,今日(10日)展開代號「冠軍」行動,打擊非法勞工及逾期居留。

行動中,人員共拘捕4名外籍女子(30至47歲),3人來自印尼、1人為菲律賓藉,她們涉嫌「違反逗留條件」,現正被扣留調查,稍後將交由入境處跟進。

行動中,人員共拘捕4名外籍女子,涉嫌「違反逗留條件」。(警方提供)

根據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條例》,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3年。而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