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鄉廢車場涉非法回收「賊贓」 警拘27人檢27車 13輛屬被盜車輛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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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搗破一個在八鄉的非法廢車回收公司,涉嫌接收被盜車輛,並偵破22宗刑事案件。警方檢獲27輛車,部份已交還予車主,當中有13輛屬被盜車輛;有車則變成「流動武器庫」,內藏有一把開山刀及13支鐵管。行動中,警方拘捕27人,部份人已被落案起訴,其餘人士則已被獲准保候查。

警方在非法廢車回收公司檢獲27輛車,當中有13輛屬被盜車輛。(警方提供)

新界北總區刑事部、新界北總區行動部、新界北總區交通部,聯同各警區行動部及刑事部人員,11月20至12月2日進行代號「龍潭」打擊非法用途車輛執法行動。人員搗破一個位於八鄉用作接收被盜車輛的非法廢車回收公司,並偵破22宗相關刑事案件。

有關案件分別涉及「車輛盜竊」、「車內盜竊」、「盜竊」、「未獲授權而取用運輸工具」、「刑事毀壞」、「藏有攻擊性武器」、「偽造文書」、「使用虛假文書」、「無牌駕駛」、「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狂亂駕駛」、「管有危險藥物」、「管有可用作注射毒品的工具」、「毒後及藥後駕駛」、「沒有展示有效的車輛牌照」、「無合理辯解而沒有接受快速口腔液測試或損害測試」、「非法處理、藏有、售賣或購買未完稅香煙」。

警方在非法廢車回收公司檢獲27輛車,當中有13輛屬被盜車輛。(警方提供)

行動中,警方檢獲27輛車,當中有13輛為被盜車輛;另外14輛懷疑涉及上述案件的車輛,仍被警方扣查中。其中,13輛車已經交還予車主;警方檢獲的車輛中,有一輛變「流動武器庫」,在車內搜獲有一把開山刀及13支鐵管。

警員拘捕涉嫌與上述案件有關的27人,包括22名本地男子、2名本地女子及3名非華裔男子,年齡介乎27至66歲。部份被捕人已被落案起訴,其餘人士則已被獲准保候查。

警方在非法廢車回收公司檢獲27輛車,當中有13輛屬被盜車輛。(警方提供)

警方提醒,駕駛者切勿將車輛通宵停泊於僻靜的街道,應該要選擇在有保安的停車場停泊車輛。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4條,「未獲授權而取用運輸工具」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7年,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其中一車變「流動武器庫」,警方在車內檢獲一把開山刀及13支鐵管。(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