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款外置充電器無線充電時可能過熱 或引致燒傷 海關禁售籲停用

撰文:梁曉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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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智能電子產品普及,不少市民會購買和隨身帶備外置充電器(「尿袋」),以便隨時為電子產品充電。海關早前在市面巡查及試購9款外置充電器作安全測試,結果發現其中兩款有過熱及導致燒傷的風險。海關已禁止相關批發商及零售商繼續出售涉事充電器,並提醒市民停止使用。

海關經安全測試後發現,兩款外置充電器在使用無線充電時,有過熱及導致燒傷的風險,已下令相關批發商及零售商停止出售涉事充電器,並提醒市民停止使用。

海關消費者保障科消費品安全課高級調查主任畢宏基表示,安全測試顯示,有問題的兩款外置充電器,在使用無線充電功能時,如有物件放於充電器及被充電裝置之間,充電器會過熱,未能通過燒傷測試,因而不符合國際安全標準,涉違反《消費品安全條例》。

海關經安全測試後發現,兩款外置充電器在使用無線充電時,有過熱及導致燒傷的風險,已下令相關批發商及零售商停止出售涉事充電器,並提醒市民停止使用。(海關提供)

海關人員其後搜查涉案兩間零售商及一間批發商,檢獲該兩款共437個外置充電器,並向有關零售商及批發發商發出禁制通知書,禁止集們繼續出售該兩款外置充電器。關於亦於全港各區巡查,暫無再發現有商戶出售涉事外置充電器。

海關經安全測試後發現,兩款外置充電器在使用無線充電時,有過熱及導致燒傷的風險,已下令相關批發商及零售商停止出售涉事充電器,並提醒市民停止使用。海關消費者保障科消費品安全課高級調查主任畢宏基交代案件詳情。

海關提醒市民,應選用由商譽良好品牌原廠生產、設有短路保護裝置的外置充電器,相關充電器應配備防止過度充電、過高電流及有電池溫度保護的裝置,並應為充電器配置原廠正貨充電線使用。

其他使用外置充電裝置的注意事項:

.為外置充電器充電時,應將充電器放於空氣流通,以免阻礙電池散熱,增加短路起火風險

.正充電的裝置不應放近易燃物件,例如衣物,並要保持外置充電器及供電裝置清潔

.避免長時間充電;當外置充電器完全充電後,應拔走電源

.使用時外置充電器應放在視線範圍內,如有意外可立即移除電源

.避免於為外置充電器充電時,同時利用它為其他裝置充電,以免充電器起出負荷引致燃燒

.無線充電時,切勿放置任何物件於充電器及被充電裝置之間

海關經安全測試後發現,兩款外置充電器在無線充電時,如有物件放於充電器及被充電裝置之間,充電器會過熱及可能導致燒傷,已下令相關批發商及零售商停止出售涉事充電器,並提醒市民停止使用。

海關表示,一直致力保障消費者權益,不時在市場巡查及抽取消費品樣本進行安全測試,以確保消費品達合理安全程度;亦提醒商戶要遵從《消費品安全條例》規定,以保障消費者安全。根據《條例》,任何人不得供應、製造或進口消費品,除非該等消費品符合條例的一般安全規定,首次定罪最高罰款10萬元及監禁一年,其後每次定罪最高罰款50萬元及監禁兩年。

海關經安全測試後發現,兩款外置充電器在無線充電時,如有物件放於充電器及被充電裝置之間,充電器會過熱及可能導致燒傷,已下令相關批發商及零售商停止出售涉事充電器,並提醒市民停止使用。

市民如有懷疑不安全消費品的資料,可致電海關24小時舉報熱線182 8080,亦可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利用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