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反黑組上水搗釣魚機賭檔 拘11名本地及內地男女 檢4000元賭款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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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大埔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於11月12日下午約6時30分展開反非法賭博行動,突擊搜查上水新祥街的一唐樓單位,搗破一個懷疑非法釣魚機賭檔。

行動中,人員拘捕一名44歲姓蕭本地男負責人,涉嫌「經營賭博場所」。另外單位內5名本地男子、3名本地女子、1名內地男子及1名內地女子,年齡介乎24至43歲,則涉嫌「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被捕。行動中人員共檢獲5部釣魚機、一批遊戲卡、一批賭具及約4,000元賭款。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大埔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人員拘捕11人。(資料圖片)

根據香港法例第148章《賭博條例》,任何人經營或協助經營非法賭場,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及監禁7年。而任何人士在賭場內賭博,亦屬違法,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罰款3萬及監禁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