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成功交易$140萬泰達幣 男第5次落搭失百萬 3騙徒落網包括父子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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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前日(17日)接獲一名46歲男子報案,指他早前透過微信的投資群組認識一名自稱內地加密貨幣交易商,並與對方進行4次共值約140萬元的加密貨幣交易;其後欲進行第5次交易時,疑遭對方騙去100萬元現金。據悉,涉案加密貨幣為泰達幣 (USTD)。警方經調查後拘捕3名涉案男女,據悉當中兩名被捕男子為父子,餘下一名女子亦與兩人相識。案件由觀塘警區重案組跟進。

警方指,事主於前日按該名「內地加密貨幣交易商」的指示,在一名自稱為中介人的女子陪同下,到觀塘區一公司辦公室內進行第5次交易時,將100萬元現金及電子錢包連結交給另一名男子,以換取等值的加密貨幣。該名男子懷疑吩咐他人將現金帶離上址,並聲稱已將加密貨幣轉賬至該名女子提供的電子錢包。事主懷疑受騙,遂報警求助。

觀塘警署。(黃學潤攝)

警員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拘捕該名自稱中介的56歲女子,以及涉嫌吩咐他人帶走現金的53歲男子。警方經進一步調查,昨日(18日)於觀塘區拘捕涉嫌帶走現金的29歲本地男子。3名被捕人均姓蔡,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被捕,所有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1月中旬向警方報到。據悉,兩名被捕男子為父子,均與被捕女子相識。

警方呼籲,市民應注意加密貨幣交易風險。詐騙集團往往會先與受害人進行正常交易,以博取受害人的信任。其後,當受害人與騙徒進行大額交易時,騙徒會在取得有關款項或加密貨幣後,便會消失得無影無蹤。因此,市民在進行加密貨幣交易時,應先考慮有關的風險,並且選擇信譽良好的店鋪。

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任何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財產,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0年,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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