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茂坪小巴撞斃老婦|死者面目全非 夫盼為妻討公道促嚴懲醉駕
一名73歲姓陳老婦,周三(9日)在秀茂坪一個行人過路處過馬路時,遭一輛紅色小巴撞飛,重創送院搶救,留醫一日後惜告不治。涉事54歲姓吳小巴司機被捕,已被暫控一項「酒後駕駛」罪及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罪,明年1月提堂。陳婦的丈夫胡先生今午(11日)受訪表示,醫生指其妻被車撞時懷疑衝力過大,被撞至面目全非,「腦、胸、骨、肚,全部入面都有嘢」,最終離世。他盼為妻子討回公道,促政府嚴格執行醉駕的刑罰,希望法院重判涉事者。
胡先生與不幸離世的愛妻均已退休,兩人結婚逾50年,育有一子一女,女兒已成家遷出,兒子則與父母同住。夫婦鶼鰈情深,平日不時一同外出散步。胡憶述事發當日下午,妻子提議外出散步,胡認為天氣炎熱,着妻子在秀茂坪住所附近逛逛,「我一陣間就嚟」,惟妻子懷疑「行下行下覺得唔夠喉」,欲乘巴士往尖沙咀再逛,不料在前往乘車途中出事。
胡先生當日出外後在附近商場未見妻子蹤影,返家後接到兒子來電通知,指妻子被小巴撞到,「我以為撞下手腳」,不料趕至伊利沙伯醫院,卻發現妻子早已昏迷。胡稱妻子被小巴撞到時懷疑衝力過大,「個樣都……唔似個樣喇已經」,引述醫生指她「腦、胸、骨、肚,全部入面都有嘢,其實係無得救㗎喇」,結果妻子經醫護人員一番努力搶救後仍告不治。
面對愛妻離世,胡先生說自己「唔知點算好呀」,有時回想起妻子生前喜歡去的地方,「好傷心」。對於司機的酒精呼氣測試結果超標,他直言希望為愛妻討回公道,要求政府嚴格執行酒後駕駛的刑罰,並促法院重判涉事者。
案發於周三(9日)下午約1時23分,73歲姓陳女事主在秀茂坪曉光街及秀明道交界處一個行人過路處過路時,一輛紅色小巴沿曉光街駛至,右邊車頭撞倒陳婦,令她飛彈約2米,身體扭曲倒臥在小巴車尾。陳婦昏迷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搶救,一直情況危殆,延至周四(10日)晚上10時30分證實不治。
54歲姓吳小巴司機事發後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涉嫌「酒後駕駛」及「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被警方拘捕,已被暫控該兩項罪名,案件將於2025年1月2日上午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案發當日運輸署回覆《香港01》查詢,表示關注事件,並已聯絡有關紅色小巴商會跟進,提醒小巴司機必須時刻注意道路安全,切勿酒後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