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37歲男子身懷34粒「太空油」煙彈 遇警截查斷正被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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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軍澳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今日(9日)下午在將軍澳貿泰路一帶展開反毒品行動,其間截查一名可疑男子,並在其身上搜出34粒懷疑含有依托咪酯(俗稱「太空油」)的電子煙彈。

警方經調查後,以涉嫌「管有第一部毒藥」罪,拘捕該名37歲姓梁男子,他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以涉嫌「管有第一部毒藥」罪拘捕一名37歲男子。(警方提供)
行動中,警方檢獲34粒懷疑含有依托咪酯(俗稱「太空油」)的電子煙彈。(警方提供)

警方強調,依托咪酯是香港法例第138A章,《藥劑業及毒藥規例》第一部附表一和附表三中管制的物質。該類物品只可以在按照醫生的處方才可購買。非法售賣或管有第一部毒藥和未經註冊的藥劑制品,均屬刑事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港幣10萬元和監禁2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