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37歲男子身懷34粒「太空油」煙彈 遇警截查斷正被捕
撰文:凌逸德
出版:更新:
將軍澳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今日(9日)下午在將軍澳貿泰路一帶展開反毒品行動,其間截查一名可疑男子,並在其身上搜出34粒懷疑含有依托咪酯(俗稱「太空油」)的電子煙彈。
警方經調查後,以涉嫌「管有第一部毒藥」罪,拘捕該名37歲姓梁男子,他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強調,依托咪酯是香港法例第138A章,《藥劑業及毒藥規例》第一部附表一和附表三中管制的物質。該類物品只可以在按照醫生的處方才可購買。非法售賣或管有第一部毒藥和未經註冊的藥劑制品,均屬刑事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港幣10萬元和監禁2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