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大仙無牌電單車馬路馳騁 警拘18歲赤膊男涉危駕 另檢走3車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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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稱,留意到網上片段顯示,一名戴頭盔、身穿藍色短褲及黑色波鞋的男子駕駛懷疑無牌電單車及電動單車。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人員,主動跟進案件,經調查後,今日(10月7日)在黃大仙拘捕一名18歲本地男子,涉嫌「危險駕駛」、「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及「在行人路上駕駛電單車」等。
行動中,人員檢獲一部未獲發牌的電單車、及兩部未獲發牌的電動單車。根據警方提供圖片,涉案男子被捕時上身赤膊。而網上流傳片段亦顯示,駕駛電動單車的男子亦為赤膊。
警方提醒任何人在道路上,使用未經登記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均可能觸犯《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一經定罪最高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市民應顧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