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隨剛提款者伺機盜竊 3印尼扒手落網 警揭涉7案共掠$27萬財物
警方偵破7宗在多個地區發生的「扒竊」及「企圖扒竊」案件,拘捕3名持護照到港的印尼籍疑犯。警方經調查後相信,他們是有預謀地跟進剛提款的受害人,乘對方不覺時,聲東擊西乘機下手盜去受害人的財物。7宗案件涉款共達27萬元,警方於昨日(4日)拘捕2男1女疑犯,他們正被扣查。
屯門警區重案組第二隊主管督察胡諾軒表示,屯門警區於今年9月接獲報案,受害人指於區內提取10萬元現金後,發現背囊被打開,袋內的現金被偷去。屯門警區刑事部聯同青山分區特遣隊展開調查,在區內多個高危地點作針對性部署,於昨日(4日)中午約12時,探員在屯門一廣場內發現2男1女疑犯。
當時3名疑犯正尾隨一名剛完成提款的人,形跡可疑。探員見時機成熟,隨即上前拘捕3人。被捕人年齡介乎39歲至47歲,據悉均為印尼籍,持護照到港。
警方經調查後,揭發該扒竊團夥以類似手法多次作案,相信他們亦與5宗分別發生於上水、旺角、將軍澳、北角及元朗的扒竊案有關,連同9月在屯門發生,以及昨日被警方當場「斷正」的的兩宗案件,3名疑犯相信共涉及7宗案件,涉案失物合共約值27萬元。
胡諾軒表示,該團夥成員屬有預謀犯案,大多在可以提取現金的地方,例如銀行或櫃員機徘徊,尋找剛剛提款並持大量現金的受害人,並趁人多擠迫及受害人不備的情況下,以聲東擊西的手法分散受害人注意力,打開其背囊或手袋盜取財物。
警方相信是次拘捕行動已成功瓦解一個扒手團夥。3名被捕人現正被警方通宵扣查,案件交由屯門警區重案組第二隊跟進。
警方呼籲市民,在人多擠迫時應保管好財物,例如將手袋或背囊放於胸前,防止犯人有機可乘。市民提取大量現金時,應盡可能尋求家人或友人陪同,亦應時刻保持警覺,多加留意身邊有沒有可疑人徘徊。
警方重申,任何人如果觸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的「盜竊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0年,市民切勿因一時貪心,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