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偕入境處大埔及北區掃黃 18名內地女被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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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大埔警區特別職務隊聯同入境事務處,本周三(25日)下午約3時在大埔大埔墟,粉嶺聯和墟及上水石湖墟及多個單位展開代號「火石」的掃黃行動,拘捕18人。
行動中,人員在大埔大明里、同茂坊、廣福道、廣福坊、上水新豐路、新成路、及符興街的單位內,拘捕共18名年齡介乎26歲至54歲的內地女子,涉嫌「違反逗留條件」,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稍後將交由相關部門跟進。
據了解,全部涉案內地女子持身份證到港。
根據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條例》,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3年。而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