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工廈單位變非法賭檔 重案組拘12人 檢逾$4萬賭款籌碼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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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青警區情報組及重案組人員,昨午(22日)突擊搜查葵涌葵豐街一工廈單位,搗破一個懷疑非法賭檔,檢獲約10,500元現金,面值約3.6萬元的籌碼及一批賭博工具。

行動中,人員拘捕一名23歲本地男子,涉嫌「經營賭博場所」,一名21歲本地女子則涉「協助經營賭博場所」被捕;另外,10名男女(22至41歲)被捕,已合共被控一項「在賭博場所內賭博」罪,案件將於10月3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其餘兩名被捕人正被扣查。

行動中,警方檢獲約10,500元現金,面值約3.6萬元的籌碼及一批賭博工具。(警方提供)

根據香港法例第148章《賭博條例》,任何人經營或協助經營非法賭場,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及監禁7年。而任何人士在賭場內賭博,亦屬違法,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罰款3萬及監禁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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