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聯警搗昂船洲3個非法加油站 檢$30萬柴油檢控4人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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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處聯同警務處今日(19日)於昂船洲昂運路搗破3個非法加油站,檢獲約12,000公升柴油,市值近30萬元。行動中,消防發現一輛無牌油缸車,處方已暫停相關危險品車輛的牌照,並將涉案的柴油檢走,向法庭申請充公。另外,警方亦拖走3輛懷疑涉及非法改裝的車輛,消防將檢控4人。

消防檢獲約12,000公升柴油,市值近30萬元。(消防提供相片)

消防處聯同警務處今日(19日)約中午12時,在葵青區一帶進行針對性打擊非法加油活動的聯合行動,並於昂運路搗破3個非法加油站,檢獲約12,000公升柴油,市值近30萬元。

行動中,消防處人員共發現一部無牌油缸車、一部持牌油缸車及大批入油工具,並截查3名男子及1名女子,懷疑與案件有關。他們涉嫌違反《危險品條例》、《危險品(管制)條例》及《消防(消除火警危險)規例》,將會被檢控。

為保障公眾安全,消防處已暫停相關危險品車輛的牌照。相關牌照持有人一經被定罪,其牌照將被撤銷,以禁止相關車輛繼續運載危險品。同時,消防處已將涉案的柴油檢走,並會向法庭申請充公。

另外,警方於行動中截獲3輛懷疑涉及非法改裝的車輛,將拖往大欖涌車輛扣留中心作進一步檢驗。

消防處重申,從事非法加油活動罪行嚴重。根據《消防(消除火警危險)規例》第19條,任何人為提供受管制物質以供轉注入汽車油缸的業務的目的,而在任何處所之內或之上管有或控制受管制物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6個月。

此外,在新修訂《危險品條例》下,柴油的一般豁免量為500公升。任何人士如製造、貯存、運送或使用超過豁免量的危險品,均須領有消防處根據《危險品條例》所發出的牌照。

消防處呼籲市民切勿光顧非法加油站。由於非法加油站並非根據國際廣泛認可的安全標準興建,亦未有裝設加油站專用的消防裝置及設備,一旦發生火警,後果非常嚴重。市民可致電消防處24小時熱線(2723 8787),舉報懷疑非法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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