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的士司機遭爆車窗偷銀包 警追查拘2名16歲少年起回失款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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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前日(24日) 凌晨接獲一名的士司機報案,指他停泊在寶琳北路18號一停車場的的士車窗損毀,車內一個裝有約1400元現金的銀包懷疑被人盜去。

將軍澳特遣隊人員經深入調查及翻查閉路電視後,同日中午分別在彩明街及寶琳北路拘捕2名年齡16歲的男童,涉嫌「車內盜竊」。警方成功起回失款及失物。案件現交由將軍澳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五隊跟進。

警方重申,盜竊是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9條盜竊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監禁10年。

警方指,留意到有青少年因「搵快錢」的心態選擇鋌而走險,警方重申未成年青少年同樣須要負上刑事責任,切勿因一時歪念而前途盡毀。警方會不定時調派軍裝及便裝人員,加強巡查高危地點。同時間車主應避免把貴重物品留在車內,以免讓賊人有機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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