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沙田打擊交通違例發6傳票 另拘35歲男涉無牌駕駛等4罪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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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警區昨日(15日)舉行交通日,主力打擊單車違例事項、駕駛未經發牌電動車、區內造成交通阻塞的車輛事宜。行動中,1名35歲男子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無牌駕駛」、「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和「在行人道路上駕駛電單車」被捕。警方另亦發出6張傳票,包括「騎踏單車時沒有遵守交通標誌指示」、「在行人路上騎踏單車」等違例事項。
警方呼籲,市民需遵守交通規例,切勿使用任何未經運輸署發牌的電動車,否則可能違反《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及其他相關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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