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與入境處搜查東九龍多個罪案黑點 拘捕黑工及僱主共30人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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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東九龍總區,包括機動部隊、衝鋒隊、黃大仙警區、秀茂坪警區、觀塘警區及將軍澳警區人員,聯同入境事務處,今日(13日)進行代號「冠軍」的反非法勞工聯合行動,突擊搜查東九龍區內多個罪案黑點,共拘捕30人,所有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聯同入境處進行代號「冠軍」的反非法勞工聯合行動,在東九龍區搜查多個罪案黑點,共拘捕30人。(警方提供)

被捕人士包括6男24女(32至77歲),當中3名本地男子為僱主;另有4男14女內地人,以及3男6女外籍人士,據悉當中7人為印尼籍、一人為泰國籍、一人為越南籍。

他們分別涉嫌「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協助及教唆非法勞工違反逗留條件」、「未得授權在香港接受僱傭工作」、「違反逗留條件」及「逾期居留」等罪名被捕。其中4名內地女子亦因持假身份證明文件,另涉「行使偽造文書」被捕。

警方聯同入境處進行代號「冠軍」的反非法勞工聯合行動,在東九龍區搜查多個罪案黑點,共拘捕30人。(警方提供)

警方強調,僱主僱用不可合法受僱人士是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則為罰款50萬元及監禁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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