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連搗大埔兩地下竹館 14人被捕  起獲賭具及5,470元現金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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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大埔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經深入調查後,昨日(5日)下午突擊搜查兩個位於大埔富善街的單位,成功搗破兩個非法麻雀賭檔。

行動中,兩單位內分別1名67歲姓王本地男負責人,涉嫌「經營賭博場所」被捕;另1名51歲姓唐本地女負責人涉嫌「經營賭博場所」及「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被捕。另外,該兩個單位內合共4名本地男子、及8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34至71歲,亦涉嫌「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被捕。

警方於大埔拘捕多名男女。(警方圖片)

行動中,人員共檢獲4張電動麻雀枱、8副麻雀賭具、一批家具及5,470元現金。

警方續指,該名67歲姓王本地男負責人已被暫控一項「經營賭博場所」罪;另51歲姓唐本地女負責人已被暫控一項「經營賭博場所」罪及一項「在賭博場所內賭博」罪。而另外3名本地男子及8名本地女子,亦已各被暫控一項「在賭博場所內賭博」罪,案件將於8月29日上午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案件中另1名被捕本地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9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大埔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拘捕多人。(資料圖片)

根據香港法例一百四十八章《賭博條例》,「經營賭博場所」及「在賭博場所內賭博」屬嚴重罪行,前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後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3萬元及監禁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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