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一間學校遭爆竊 警拘15歲及16歲男童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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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15及16歲男童,上周末(27日)凌晨時份潛入葵涌區一間學校企圖爆竊。警方接報後展開追查,於昨日和今天分別在他們的住所將2人拘捕。

警方稱,葵涌分區於上周六接獲報案,指有2名男童於凌晨時份潛入區內一學校爆竊。葵涌分區特遣隊人員經連日追查及翻看大量附近閉路電視,昨日(1日)及今日(2日)分別於葵涌邨及大窩口邨拘捕一名16歲男童及一名15歲男童涉嫌「爆竊」,並檢獲他們犯案時的衣著。兩人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八隊跟進。

警方表示,根據《盜竊罪條例》(香港法例第210章)第11條,「入屋犯法罪」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判處監禁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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