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老婦墮「猜猜我是誰」騙案失$33萬 2少年騙徒受招攬收騙款被捕

撰文:曹德熙 羅敏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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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30日)警方破獲4宗在本年5月至7月期間發生的「猜猜我是誰」電話騙案,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拘捕2名分別16歲及18歲少年。4名受害人皆為退休家庭主婦,年齡介乎73至84歲。騙徒冒認受害人兒孫,訛稱被捕需要保釋金,受害人情急之下付款,4宗騙案損失金額共33萬,其中最大宗涉案金額達20萬元。案件仍在調查,不排除更多人被捕。

警方新界南總區重案組第一隊總督察庾博瀚(左)及防止罪案辦公室高級督察李金鵬(右)簡報案情。(羅敏妍攝)

兩名被捕男子年齡16、18歲,報稱學生。2人互不相認,但皆為詐騙集團骨幹成員,但受集團操控。他們都為「搵快錢」,經朋友介紹加入詐騙集團,每次行動收取數百至一千酬勞。

警方新界南總區重案組第一隊總督察庾博瀚陳述案情指,騙徒犯案手法「一如既往」。他們針對主要使用家居固網電話的長者,假扮成其兒孫,訛稱因捲入刑事案件被警方扣留,急需受害人以現金提交「保釋金」。騙徒亦會同時叮囑受害人勿告知其他家人。受害人往往因為擔心家人安全,答應要求,準備「保釋金」。

警方檢獲被捕人疑為作案時所穿衣物及手機。(羅敏妍攝)

其後另一名騙徒會再聯絡受害人,訛稱為其兒孫朋友,相約受害人,聲稱是為了替其兒孫繳付「保釋金」。惟當受害人成功聯絡到兒孫本人,方知道受騙,繼而報案。

庾博瀚形容,詐騙集團分工仔細,一名被捕人負責收取騙款,並將騙款轉交另一名被捕人,其後再按指示將騙款存入指定虛擬貨幣錢包,以增加警方追查難度。警方現正積極調查案件,並追捕詐騙集團主腦及其他骨幹成員。

警方檢獲被捕人疑為作案時所穿衣物及手機。(羅敏妍攝)

警方警告,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為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10年。由於相關案件盛行以及案件情節嚴重,警方會就此徵詢律政司意見,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

同時,警方警告年輕人,只要為詐騙集團共犯,隨時要面臨嚴重指控,賠上十年寶貴光蔭,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行動中,警方檢獲的証物。(羅敏妍攝)

防止罪案辦公室高級督察李金鵬呼籲市民,不接聽可疑電話、不輕信對方說話、不輕易過數。過數前,可以在「防騙視伏 App」輸入可疑來電、網購賣家、交友邀請、招聘廣告、投資網站、平台帳戶名稱或號碼、收款賬戶、電話號碼、電郵地址、網址等資料,以評估詐騙及網絡安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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