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2男子被判60個月監禁 尼籍被告求情心臟問題未能減刑
撰文:曹德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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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23日)2名男子因參與2019年11月18日「圍魏救趙」行動在區域法院被判60個月。今日審結案件為理大衝突事件中17宗的第16宗,同案其他6名認罪被告已於去年7月28日,被判41至45個月監禁。
兩名被告男子,27歲的潘曉東(27歲)、39歲尼泊爾籍的PUN DHAN BAHADUR,否認在2019年11月18日油麻地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參與暴動。其中,今日辯方求情時,提到尼泊爾籍被告心臟有問題,法官謝沈智慧不納入為減刑因素。
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主管高級督察潘崇禮指,2019年11月11日起理工大學一帶的暴動事件直至案發當日,社交媒體不斷有人號召示威者前往油尖旺區分散理大一帶的警力,試圖營救被圍堵在校內的示威者。
直至案發當晚十時半,有約2,000名示威者與警方在利頓道和窩打路的交界對峙接近1小時,期間示威者以傘和其他物品築起陣地、堵塞馬路,向警方投擲汽油彈和雜物、用鐳射光照射警方等等。
▼2019年間理大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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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崇禮稱,理大衝突中213名被告中,已有200名被告,被法庭裁定暴動罪罪名成立。當中11名被告被判入教導所、181名被告被判以19至64個月監禁,另有其餘8名被告正在等候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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