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搗落馬洲及元朗毒品儲存倉庫 檢逾$500萬大麻花 2男販毒被捕

撰文:林幸言 翁鈺輝
出版:更新:

臨近暑假,加上有關大麻案件有上升趨勢,警方展開打擊毒品行動,並於昨日(12日)分別搗破位於落馬洲及元朗的毒品儲存倉庫,以「販運危險藥物」罪拘捕兩名分別25歲及46歲的本地男子,並檢獲約20公斤大麻花,市值約547萬元。

警方一共檢獲20公斤大麻花。(林幸言攝)

毒品調查科高級督察馮俊達表示,人員在粉錦公路近唐公嶺發現一輛可疑車輛駕駛,人員於是上前截查,並在該名男司機袋內搜出兩包懷疑大麻花。其後人員押解他到其位於落馬洲麒麟村一鐵皮屋內搜查,並在屋內檢獲19公斤懷疑大麻花。警方以涉嫌「販運危險藥物」罪拘捕該名男子。

同日,警方突擊搜查元朗白沙村一個倉庫,檢獲1公斤懷疑大麻花,並以涉嫌「販運危險藥物」罪拘捕一名當時在倉庫內的男子。

警方一共檢獲20公斤大麻花。(林幸言攝)

2名被捕男子均為本地人,分別25歲陳、報稱任職侍應;以及46歲姓張、報稱任職廚師。據了解,二人互不相識,皆被犯罪集團招募,相信成功販毒後可獲4000至5000元報酬。二人現正被扣留調查,稍後將被落案起訴,並將於下周一(15日)分別於屯門裁判法院及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相信該犯罪集團有三合會背景,大麻花來源地為外地,供應給本地娛樂場所等地。

警方檢獲毒品包裝工具。(林幸言攝)

警方提醒倉庫業主,在放租前,應該向租戶查詢租用用途。另外,當發現租戶存放不尋常物品,如有大量異味或發現租戶與報稱租用用途不相乎,業主可立即報警求助,避免單位成為毒品儲存倉。

此外,警方表示,不法之途會利用年輕人想找暑期工心態,招募年輕人販毒。警方呼籲年輕人切勿為「搵快錢」而販毒,以免前途盡毀。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販運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毒品調查科高級督察馮俊達呼籲,年輕人切勿為「搵快錢」而販毒,以免前途盡毀。(林幸言攝)
hot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