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大仙住宅單位變百家樂賭檔 警檢逾$20萬賭款籌碼 16人被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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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黃大仙警區特別職務隊第1隊經深入調查後,本周二(9日)下午1時突擊搜查金池徑1個住宅單位,搗破1個懷疑百家樂賭檔,檢獲1張百家樂賭枱、約8萬元賭款、面值約18萬元的籌碼及賭具,拘捕16人。

警方拘捕多人。(警方提供)

警員在該單位內拘捕1名64歲本地男子,涉嫌「經營賭博場所」;1名76歲本地女子則涉嫌「協助經營賭博場所」被捕。該單位內另外2名本地男子、1名外籍男子及11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24歲至81歲,亦涉嫌「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被捕,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根據香港法例第148章《賭博條例》,任何人經營或協助經營非法賭場,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而任何人士在賭場內賭博,亦屬違法,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罰款3萬元及監禁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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