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文件助外勞申簽證來港打黑工 4年獲利逾百萬 18人被捕
入境處搗破一個協助外傭以虛假僱傭合約申請留港的集團,涉嫌以偽造住址、經濟證明文件及水費單遞交申請簽證,外傭來港後會轉而從事地盤等黑工。人員經數月調查後,成功鎖定一個利用虛假僱傭合約安排外籍人士到港打黑工的犯罪集團,最終成功拘捕18人,包括63歲集團女主腦、14名外籍人士及3名本地居民;同時檢獲大量有問題合約及虛假文件等。入境處稱,涉案外籍人士由朋友介紹,向集團主腦支付4萬元費用,以欺詐手段申請簽證留港打工;該犯罪集團運作約4年,至今已獲利逾100萬元,部分涉案者已被定罪及判囚。
假水費單電費單等申簽證 文件編號相同惹疑
總入境事務主任(外傭專責調查)陳志偉交代案情指,早前入境處在處理外籍家庭傭工簽證申請時,懷疑當中遞交的文件有虛假成分,其後由入境處調查科跟進。經深入調查後,發現有外傭中介在不同個案的申請中,有關僱主的補充證明文件,包括地址及經濟證明文件,都出現同樣錯誤的地方,例如不同僱主名下的電費單及水費單,其編號或費用都是相同的;不同僱主的存款通知書上亦同樣出現拼錯字的情況。
入境處向相關單位及公司核查後,證實這些文件經過竄改或偽造。陳志偉續指,經入境處向連月來的深入的調查及分析後,共發現40宗可疑個案,當中涉及26名外籍家庭傭工,並成功鎖定一個利用虛假僱傭合約安排外籍人士到港打黑工的犯罪集團。據悉,涉案犯罪集團運作約4年。
其後,入境處展開代號「鐵盾」的拘捕行動,突擊搜查全港超過20個地方,拘捕18人,包括63歲女外傭中介兼犯罪集團主腦、5男9女(33至51歲)涉嫌用虛假合約申請到港的外籍人士,以及3名本地居民,當中兩人為涉案僱主,餘下一名59歲男子則涉嫌協助犯罪集團主腦取得他人的個人資料及假文件。行動中,入境處人員檢獲100件證物,包括兩部手提電話及兩部電腦,以及大量有問題的合約和虛假文件,包括銀行定期單、電費單及水費單等。
外勞不欲做家傭 付$4萬呃簽證 犯罪集團主腦判囚41月
陳志偉指出,由於涉案外籍人士不想或沒有經驗從事家庭工作,於是就透過朋友介紹認識該集團主腦,達成協議後就向主腦提供約4萬元的費用,以欺詐手段申請簽證。據調查所得,集團主腦透過一名59歲男子取得他人的個人資料,包括香港居民身份證副本、偽造的水電費單及銀行定期單副本,然後替外傭一併提交簽證申請。陳志偉指,當簽證主任發現申請有可疑、要求進一步提交資料或文件時,集團主腦便訛稱有關文件正本已遺失,不回應入境處要求,甚至取消有關申請,以免進一步惹起懷疑。
至於涉案的僱主,大部分在不知情下被人盜用資料,他們均表示沒有聘請過有關外傭。陳志偉表示,無論簽證獲批與否,該批假外傭都會向該集團主腦繳付高達4萬元的費用,入境處估計該犯罪集團至今共獲利逾100萬元。據了解,假外傭到港後,會從事一些搬運、地盤的工作,及一些兼職的家務工作。
陳志偉表示,涉案63歲集團女主腦早前被裁定4項罪謀詐騙罪及2項行使虛假文書副本罪名成立,今早(3日)被判處入獄41個月;涉案59歲男子,則在較早前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2項串謀欺詐罪罪成,被判處監禁15個月;另外被捕14名假外傭當中,6人已被定罪及判監。
入境處提醒市民,任何人如果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陳述,即屬違法。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5萬元及入獄14年。如任何人製造、管有,或行使虛假文書,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被判監14年;此外,任何人如果干犯串謀詐騙罪,最高刑罰是監禁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