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將軍澳景林邨掃毒拘情侶 檢「冰」毒及他人身份證、駕駛執照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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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軍澳警區特別職務隊根據線報及深入調查後,今晚(24日)在景林邨展開掃毒行動,截查兩名分別43歲及35歲男女,並在他們位於景榆樓的住所內,檢獲約8克懷疑「冰」毒及一個「冰」壺,毒品市值約4,000元。
人員亦在單位檢獲兩張屬於他人的身份證及一張屬於他人的駕駛執照,該對男女涉嫌「管有危險藥物」、「藏有工具可作吸食毒品用途」、「藏有他人身份證」及「盜竊」被捕,正被扣查。消息稱,兩人為情侶關係。
警方表示,將軍澳特別職務隊將繼續致力打擊毒品活動,並重申管有危險藥物是嚴重罪行。根據《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管有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0萬港元及監禁7年。
任何人如管有任何適合於及擬用作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的管筒、設備或器具,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萬港元及監禁3年。而管有他人身份證,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10萬港元及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