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偕警一連四日反黑工 拘27人包括教唆者及非法入境者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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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於一連四日(17至20日)在全港多區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分別是代號「促進行動」、「曙光行動」、以及聯同香港警務處執行的「冠軍行動」、「權能者行動」和「風沙行動」。行動中,共拘捕16名懷疑非法勞工、3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一名涉嫌協助及教唆者、3名逾期逗留人士及4名非法入境者。

反非法勞工行動中,入境處特遣隊人員搜查了19個目標地點,包括裝修中單位、餐廳及零售店舖,並拘捕5男2女懷疑非法勞工,年齡介乎23至44歲,當中兩男一女持「行街紙」;另一名63歲僱主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被捕。

人員共拘捕16名懷疑非法勞工。(入境處提供)

於「冠軍行動」及「權能者行動」中,執法人員於東區、新界北區及西區搜查了118個目標地點,共拘捕9名懷疑非法勞工、2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一名涉嫌協助及教唆者、3名逾期逗留人士及4名非法入境者。

被捕的懷疑非法勞工為6男3女(27至59歲);兩名男僱主(48及64歲)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被捕;一名男子(73歲)則涉嫌協助及教唆他人在港違反逗留條件;3名女子(42至51歲)涉嫌逾期逗留;3男1女(27至57歲)涉嫌非法入境被捕。當中9名懷疑非法勞工、兩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一名涉嫌協助及教唆者及兩名逾期逗留人士已交由入境處跟進。

入境處發言人指,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同時,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者同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