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拘4人涉跨境販毒勒索 揭37歲女扮被禁錮 向父索巨額「贖金」
警方偵破涉及跨境販毒的串謀勒索及刑毀案,共拘3男1女,揭發一名37歲女子為「搵快錢」,答應犯罪集團由東南亞運毒回港,雖最終懸崖勒馬,卻因而被不法分子要脅賠償「損失」,無力償還下,只好與毒犯合謀「做大龍鳳」,訛稱自己在泰國遭禁錮,向父親勒索30萬至250萬元,令家園慘被淋油砸門,不斷受「收數」訊息滋擾。
警方新界南總區重案組總督察庾博瀚表示,本年度警方偵破18宗利用飛機航班從海外運毒抵港的案件,共拘捕23人。據調查所得,案中販毒集團透過網上「搵快錢」招攬成員,安排他們以遊客身份到其他國家運毒返港。
是次案件的37歲涉案女子正是其中一員,她因想「搵快錢」而在網上被招攬,答應收取數萬元報酬,協助販毒集團將毒品從泰國帶回香港,但後來她並未有按原先協定帶毒回港;其後,集團要求她賠償所謂的「損失」,由於涉案女子無力償還,便串謀犯罪集團,訛稱自己被非法禁錮,從而勒索家人。
上月29日,該名女子的父親收到視像電話,她聲稱自己於泰國被人非法禁錮,而犯罪集團要求他賠償金錢,才會身釋放其女兒回港,男事主遂報案求助。警方接手調查後,得知除該通勒索電話外;在5月初,亦有其他犯罪集團上門向其收數,聲稱其女兒欠債30萬元,及後更淋紅油及破壞住宅大門。
庾博瀚稱,男事主向其女兒了解後,得知她沒有協助帶毒,才要賠償所謂的「損失」,其間更不斷收到來自女兒電話號碼的電話及短訊,「收數」金額更由30萬飆升至250萬元。
警方經深入調查後,得知涉案女子於5月底獨自一人飛抵東南亞,原定本月18日回港;及至6月18日,確認女子安全後抵港後,隨即以涉嫌「串謀勒索」將其拘捕。另外,新界南總區人員亦採取行動,拘捕3名犯罪集團男成員,他們涉嫌「串謀勒索」和兩次「刑事毀壞」報案人住所,並在其中一男被捕人的住所內,檢獲少量毒品。行動中,警方合共拘捕3男1女(26至37歲),所有人正被扣查。
警方提醒,市民切勿為「搵快錢」而參與跨境販毒活動。庾博瀚稱,雖然本案女子在販毒一事懸崖勒馬,但最後卻為了賠償販毒集團所謂的「損失」,而串謀犯罪集團,勒索自己的家人。
警方重申,以任何方式協助販毒集團販運毒品,均觸犯香港法律。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販運危險藥物(指向他人出售或供應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