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詐騙案 供款人遞假文件提早拎錢 警拘25人涉款$570萬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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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接獲強積金受託人公司轉介,指有強積金供款人以虛假的港澳居民居住證或醫生證明,聲稱永久離港或完全喪失工作能力,以提早提取強積金供款。警方採取行動,以涉嫌「詐騙」及「使用虛假文書」罪拘捕25名男女強積金供款人,涉款約570萬元。

強積金供款人以虛假文件,提早提取強積金。(馬耀文攝)

黃大仙警區總督察鄒振邦交代案情,警方於2022年尾至2024年初接獲強積金受託人公司的轉介,懷疑有強積金供款人涉嫌使用虛假文件,以提早提取強積金供款。當中包括虛假港澳居民居住證,以及虛假民政事務署宣誓聲明,聲稱永久離開香港並前往内地定居。另外,亦有強積金供款人提交虛假的醫生證明,聲稱完全喪失行爲能力。

部份供款人聲稱,透過電話或社交媒體接觸到自稱中介或經紀,指能夠協助提早取回強積金供款。他們交出個人資料予對方,至成功提取強積金供款後,會被收取1至5成不等的佣金。此外,亦有中介提出幫助被捕人整合強積金,但過程中要求簽署不同的文件,甚至要求在手機應用程式作人面識別程序,實質是開通虛擬銀行的戶口。

強積金供款人以虛假文件,提早提取強積金。(馬耀文攝)

重案組林英品督察講述拘捕行動,指警方於本月11日至14日 展開名為「孤燈」的拘捕行動,以詐騙及使用虛假文書的罪名拘捕18男7女,年齡介乎26至58歲,他們報稱的職業包括建築工人、文員及售貨員。各人已全部獲准保釋,警方會繼續進行調查,並追查聲稱的中介及經紀。他補充,疑犯提供的文件仿真度高,外觀類似。

強積金供款人以虛假文件,提早提取強積金。(馬耀文攝)

警方呼籲,虛假陳述來提取強積金是刑事罪行,有關的行為可以構成行使虛假文書及詐騙罪,一經定罪最高判監14年。市民在收到一些來歷不明的電話或短訊時要提高警覺,不要透露自己的個人資料,在簽署任何聲明或文件之前亦要看清楚相關文件的內容及細節。

強積金供款人以虛假文件,提早提取強積金。(馬耀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