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偵破遠洋船走私案 往大馬兩貨櫃檢獲$8000萬電子零件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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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於6月4日,鎖定兩個原定經遠洋船前往馬來西亞的可疑出口貨櫃,分別報稱載有鋁材及銅合金。惟關員經詳細檢查後,發現內藏大批未列艙單的走私貨物,包括不同類型的電子零件及電子產品,如集成電路、電容器、LED燈飾和舊的顯示屏、底板及其他電子廢料,總值約8,000萬港元。案件仍在調查中,海關不排除稍後會有涉案人士被捕。

行動中,海關檢獲大批電子零件及電子產品。 (蔡正邦攝)

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特別調查第二組指揮官張文傑交代案情時指,寄貨人是香港同一間物流公司;而大馬收貨人則為兩個不同地址,兩個貨櫃內均有新、舊不同電子零件。是次檢獲新的電子產品及零件,如運往目的地,預計需繳交約5至10%的進口銷售稅;另外出口舊電子廢料到馬來西亞,需要得到當局的批准,香港環保署才會發出許可證。海關推測,涉案人士不排除為資源回收的公司,為逃避許可證制度的規管而鋌而走險。

海關提及,此案為海關在2024年檢獲的第5宗值逾5,000萬元的海路走私案。走私集團不斷改變走私模式,但大多離不開以貨櫃的形式,將大量走私貨物企圖一次過運到目的地,為求減低風險和一次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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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亦留意到有走私貨物虛報為一些金屬材料的趨勢。從2023年起,海關已經檢獲了9宗手法類似的走私案件。海關相信,由於金屬材料屬常見的進出口貨物,走私份子可能認為含糊申報走私貨物,會減低關員的警覺性。

海關強調,任何人輸入或者輸出未列載貨倉單的貨物最高的罰款為港幣200萬元和監禁7年;而根據《廢物處置條例》,在未有得到環保署的許可證的情況下,任何人輸入或者輸出一些電子廢料,將有機會被罰款50萬元和監禁2年。

最後,海關呼籲市民或者物流業界從業員,如果懷疑發現走私活動,可向香港海關舉報,海關的24小時的舉報熱線為(2545-6182);電郵地址為crimereportatcustoms.gov.hk。

香港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特別調查第二組指揮官張文傑交代詳情。 (蔡正邦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