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洲覆核王」涉欺詐|郭卓堅:資料均如實申報 公屋是主動交還
「長洲覆核王」郭卓堅今日(6日)遭警方拘捕,涉於2013至2022年隱瞞個人入息及資產,騙取公屋、綜援、法援等福利。郭卓堅獲釋後向《香港01》透露,其戶口部份資金是「賭馬的來往數」,引述警方指他2015年就新界原居民丁權的司法覆核申請法援時,未有提供馬會智財卡的資產。他反駁:「表格無寫要登記,我咪冇登記!」並強調儲蓄、收入等資料如實申報;而早前獲編配的公屋單位,因地點不便已主動交還,現時領取綜援及租屋。他重申自己沒有丁權,提請司法覆核亦非為了自己。
郭卓堅表示,今晨6時遭警方登門拘捕,下午3時許獲准以200元保釋候查,由警車載返住所。他受訪時稱,警方指他於2015年就新界原居民丁權的司法覆核申請法援時,涉嫌未有提供馬會智財卡的資產。郭反駁:「表格無寫要登記,我咪冇登記!」他強調個人銀行儲蓄、每月收入等資料均有申報。
郭續指,他在申請綜援前因有賭馬習慣而申請馬會智財卡,一日投注額約2,000至3,000元,戶口曾經最高有數萬元,但現時已忘記有多少金額在內。翻查資料,郭卓堅因拖欠逾156萬元訟費,遭律政司入稟申請破產,2020年7月8日被法官頒布破產令。
2022月11月,《大公報》的調查報道揭發郭卓堅於2019年獲房屋署編配油麗邨信麗樓一公屋單位,但他卻長期交予另一名女子居住,自己則居於前妻名下的長洲東堤小築單位,有濫用公屋之嫌。事後曝光後,房署介入調查,並收回單位。郭卓堅承認一直居於長洲,解釋自己行動不便,獲派的公屋單位不方便輪椅出入,故鮮有在該處居住。但他否認公屋是「被收回」,而是自己「主動寫信交還」,並強調自己符合申請及居住公屋的資格。
郭表示,6月27日須到警署報到,但不擔心被落案起訴。他強調自己沒有丁權,提請司法覆核亦非為了自己。郭續稱,不排除自己被捕與打壓民主派有關。惟訪問期間,有女街坊一度現身與郭卓堅口角,批評他事實上有隱暪。
警方較早前表示,東九龍總區刑事部經深入調查後,今日在長洲以「欺詐」罪拘捕一名85歲姓郭的本地男子,他涉嫌於2013至2022年期間透過作出虛假陳述及提供虛假資料,隱瞞個人入息及資產,藉此騙取政府資助和社會福利,包括公共房屋、長者生活津貼、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及法律援助。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
警方重申,任何人以欺騙手段,藉此獲取利益,或導致他人包括政府部門蒙受不利,有機會干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6A條「欺詐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14年監禁,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社署回覆《香港01》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詳情,但署方一直致力遏止詐騙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公共福利金計劃的情況。社署如收到舉報,或在定期覆檢及抽樣調查過程中,懷疑申請人、受助人及受惠人未有如實申報入息或資產,會主動深入調查,嚴重個案更會轉交警方作進一步調查。所有經署方深入調查後確立有涉嫌詐騙成分的個案,社署會向相關申請人、受助人及受惠人追討多領款項。
法律援助署表示,由於警方現正調查該宗案件,法援署不便透露任何詳情。
郭卓堅歷年來逾30次就有關公眾利益的事件提出司法覆核,包括鉛水事件、挑戰丁權、高鐵一地兩檢合法性、警方速龍小隊無展示編號、明日大嶼撥款、新冠疫情免針紙案等,但大多數司法覆核不獲受理或被判敗訴,郭卓堅亦因而拖欠逾156萬元訟費,遭律政司入稟申請破產,2020年7月8日被法官頒布破產令。
2015年郭卓堅就新界原居民丁權提請司法覆核,獲法援署批出援助,但要求郭卓堅申報資產,但其後發現郭的銀行戶口不時有資金進出,涉嫌隱瞞財務變動,撤回法援。據當時報道指,郭卓堅原本領取綜援,但聽從社工建議,另開設新銀行戶口改領高領津貼,開新戶口時即存入4.5萬元資金,而戶口在一年內經常有逾10次超過1萬元款項的交易,法援署要求郭卓堅解釋相關資產,郭一時說是做散工及執紙皮賺取,一時又說是賭馬贏錢,又指家中有5、6萬元資金可供賭博。法援署認為他說法前後有矛盾,故撤回其法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