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清潔公司小紅書拉客 帶黑工來港工作 入境處放蛇拘4內地人

撰文:翁鈺輝
出版:更新:

內地清潔公司利用「小紅書」宣傳,聲稱可以在香港提供清潔服務,以3元至5元人民幣一呎收費,安排非法勞工來港。入境處「放蛇」喬裝客人,與清潔公司負責人接洽,今(3日)在該公司來港提供清潔服務時拘捕4名內地人,包括一名28歲負責人及3名清潔工人。

入境處採取放蛇手法,在該公司來港提供清潔服務時,拘捕一名28歲的負責人及3名清潔工人,並檢獲清潔用具及智能電話。(翁鈺輝攝)
+6

入境處特遣隊高級入境事務主任陸佩賢講述行動,指專責調查組經過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成功鎖定一間安排非法勞工來港,提供清潔服務的內地公司。今(3日)入境處特遣隊聯同專責調查組人員,喬裝成顧客以「放蛇」手法向目標清潔公司負責人查詢相關服務,其後在該公司來港提供清潔服務時進行拘捕,行動中拘捕4名內地人,包括28歲的負責人及3名年齡介乎19至30歲的清潔工人,他們均以訪客身份入境。

最近入境處留意到有內地清潔公司,利用小紅書作宣傳,聲稱可以在香港提供清潔服務。初步調查指,涉事的內地清潔公司主要透過社交媒體作宣傳,以提供廉價的清潔服務作招徠,吸引香港的客戶,實質是安排非法勞工來港提供清潔服務,他們以3元至5元人民幣一呎收費。調查人員行動中檢取清潔工具及用來操作社交媒體賬號的智能電話。入境處指會一直密切關注非法勞工活動的趨勢,並適時採取有力的執法行動,打擊不同行業的非法勞工以保障本地勞工市場,並會通知內地執法機關採取執法行動。

根據香港法例,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00元及監禁2年。入境處重申,非法勞工固然要面臨刑事責任,但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亦是嚴重罪行,任何人士如果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即屬違法,最高刑罰為罰款50萬元及監禁10年。市民或僱主如對僱員是否可在香港合法受僱存有疑問,可致電入境處熱線2824 1551。

入境處特遣隊高級入境事務主任陸佩賢講述行動。(翁鈺輝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