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放蛇」打擊白牌車 九龍往機場索價$780 六旬男司機被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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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於今日(6月1日)在區內進行以情報主導的打擊交通違法行動。人員於網上平台發現有私家車提供接載服務,遂展開打擊非法私家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俗稱白牌車)的行為。
行動中,人員派員喬裝乘客,在一網上平台以780元租用一輛私家車由九龍區前往香港國際機場,並拘捕一名62歲姓王本地男司機,他涉嫌「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及「使用汽車時沒有第三者保險」,現正被扣留調查。該私家車則因沒有運輸署發出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及涉嫌違反《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被警方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警方重申,駕駛人士除非獲發有關牌照,否則不得駕駛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首次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並暫時吊銷車輛牌照及扣押車輛3個月,再次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一萬元及監禁6個月,並暫時吊銷車輛牌照及扣押車輛6個月。警方亦呼籲,非法出租或載客取酬的車輛因沒有第三者保險,會引致乘客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可能失去應有的保障,故市民切勿租用有關車輛,並表明會繼續嚴厲執法打擊相關違例罪行,以保障市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