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天水圍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 48人被捕包括女中學生

撰文:王譯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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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於過往一星期(25至31日)就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展開執法,在天水圍區內多個黑點共拘捕48人(18至71歲),包括35男13女,據悉其中14人報稱外賣員、一人為女中學生,他們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駕駛時乘客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及「在行人路上駕駛電單車」等罪被捕,現獲准保釋候查,須於6月中旬向警方報到。警方檢獲48架電動可移動工具,包括40架電動單車及8架電動滑板車。

天水圍分區助理指揮官(行動)總督察林曉暉交代案情。(王譯揚攝)

警方提醒,任何人在行人路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可移動工具,即電動摩打驅動的單車、滑板車、單輪車等,均可能觸犯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一萬元及監禁12個月。行動仍在進行中,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檢獲48架電動可移動工具,包括40架電動單車及8架電動滑板車。(王譯揚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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