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警方油尖區內聯合掃黃及打擊黑工行動 共拘21人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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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油尖警區聯同入境事務處人員,昨日(5月27日)展開代號「冠軍」(CHAMPION)暨「烽火」(FIRESTORM)的打擊非法入境者和非法勞工及掃黃行動,突擊搜查區內多個地點,共拘捕21人。行動中,人員共拘捕19名內地女子及兩名非華裔女子,年齡介乎24至58歲,她們分別涉嫌「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違反逗留條件」、「逾期居留」、「非法入境」、「行使虛假文書」及「未得授權在香港接受僱傭工作」等。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部份被捕人稍後將交由相關部門跟進。

入境處及警方聯合行動,拘捕21人。(警方圖片)

根據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為罰款50萬元及監禁10年。而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