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日本空運四條煙來港 報稱沐浴露企圖魚目混珠 海關拘28歲男
海關發現有歹徒從日本空運私煙,報稱沐浴露試圖魚目混珠,但重量明顯輕過沐浴露,加上X光影像有可疑,當場揭發郵包內藏4條懷疑私煙(合共800支),估計市值約3,600港元,應課稅值約2,600多元,關員經調查後,於本月16日拘捕一名男子。海關展示相關懷疑私煙,可見是日本牌子萬事發(Mevius)。
海關稅收罪案調查科私煙電購專責小組調查主任彭子昇交代案情指,海關機場科本月16日,根據風險管理原則抽驗一票由日本入口、報稱載有沐浴露的郵包,發現重量和報稱物件不相符,同時發現X光影像有可疑,於是打開郵包檢查,發現到該個郵包內藏800支懷疑私煙,估計市值約3,600港元,應課稅值約2,600多元。
稅收罪案調查科接手跟進案件,根據郵包資料顯示,收貨地址是荃灣一幢工業大廈,關員迅速展開監控遞送行動,成功在荃灣區拘捕一名28歲本地男子,該名被捕人士是郵包收件人,報稱工程顧問,他將會被保釋候查。
海關強調會從不同層面全方位打擊私煙活動,堵截不同方式渠道的私煙活動,海關再次呼籲市民切勿抱有僥倖心態,認為數量少就可以逃過法網,無論透過郵包、寄送、電話、落單、網上訂購或街頭販賣,不論涉及的香煙數量多寡, 只要海關有理由相信是未完稅香煙,定必果斷採取執法行動,市民切勿貪圖利益而負上刑責。
根據《應課稅品條例》,任何人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2年。另外,走私屬嚴重罪行,任何人就《進出口(一般)規例》第60張附屬法例A附表一第二部所指明的任何物品,而違反第一款的規定即屬犯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私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