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截走私船檢$1.6億貨 包括瀕危魚翅、鯊魚皮及受管制木傢俱等
海關首破前往台灣高雄的遠洋船走私案,上周二(7日)在葵涌貨櫃碼頭透過風險評估及情報分析,於涉案船上揀選兩個報稱載有傢俱的貨櫃檢驗,發現傢俱懷疑用受管制的木材製成,另檢獲大批瀕危乾魚翅、鯊魚皮、黑膠唱片、大批平板電腦及智能電話等電子產品,市值共約1.6億元。海關不排除不法分子採取迂迴路線,先往台灣,再轉運內地,逃避偵查。如成功走私,相信可逃稅高達3,000萬港元。
上周一(6日),海關港口及海域科聯同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展開聯合行動,鎖定兩個由香港出發往台灣的40呎海運貨櫃。兩個貨櫃同樣報稱載有傢俱,惟X光檢查後發現內裡貨物雜亂、不同位置的密度及形狀完全不一致、櫃頭到櫃尾深淺不一、櫃中間有袋裝貨物,與報稱運載的傢俱完全不吻合。
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接手跟進後,發現所申報的傢俱放於櫃門位置,移開傢俱後,即發現貨櫃內有大量未列艙單貨物,包括懷疑瀕危乾魚翅、鯊魚皮、黑膠唱片、大批平板電腦及智能電話等電子產品。相關傢俱經漁護署檢驗後,亦懷疑用受管制木材製成。案中全部均為過往走私到內地的熱門產品,尤其是黑膠唱片具收藏價值,在內地市場有一定需求。
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特別調查第一組高級調查主任林駿興稱,今次是海關首次在前往台灣的遠洋船中發現走私貨物,不排除不法分子採取迂迴路線,先往台灣,再轉運往內地,逃避偵查。如成功走私,相信可逃稅高達3,000萬港元。海關仍就貨物來源及目的地調查,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海關會根據風險評估,情報分析策略,全方位打擊各類型走私案。海關重申,走私屬嚴重罪行,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任何人非法進出口瀕危物種,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10年。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2545-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走私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