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破網購平台騙案拘15人涉款$6.5萬 涉低價售人氣商品後失蹤
近年網購平台興起,卻成為不法分子的斂財之機。警方調查發現,有人涉嫌在不同網上平台開設專頁,以低價出售當下受歡迎的商品,包括名牌袋及演唱會門票等。惟市民付款後,騙徒隨即封鎖受害人並關閉專頁。警方於過去一星期採取行動,以「以欺詐手段取得財產」及「洗黑錢」等罪拘捕10男5女,涉款達6.5萬元,當中9人涉嫌使用個人社交媒體帳戶行騙;另外6人則為傀儡戶口持有人,涉提供賬戶予犯罪分子洗黑錢。
警方指,隨網上平台興起,有騙徒乘虛而入,以匿名身份活躍於網購平台。從過往案件所見,騙徒在不同平台開設專頁,售賣當下受歡迎的時令商品,包括名牌袋、演唱會門票及日用品等,並以低於市價作招徠,誘騙市民購買商品。一旦市民轉賬到騙徒的銀行戶口,對方封鎖受害人並關閉專頁。
人員經過深入調查,過去一星期在全港多區展開代號「雲階」的反詐騙行動,以涉嫌「以欺詐手段取得財產」及「洗黑錢」等罪,拘捕15名本地男女(21歲至47歲),他們分別報稱保安、裝修工人及倉務員。相關案件涉及11名受害人,據悉最高受騙金額高達兩萬元。警方估計騙徒活躍約1至2年。
當中9名被捕人涉嫌直接使用自己手機及社交媒體平台帳戶行騙;另外6人則為傀儡戶口持有人,他們收取酬勞後,會以個人名義開設銀行戶口,將其提供予騙徒以清洗黑錢。所有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5月下旬向警方報到。警方亦在行動中檢獲一批手提電話及電腦。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更多人被捕。警方相信是次行動已搗破一個本地詐騙集團。
警方呼籲,市民切勿租借或出售個人銀行或支付工具戶口,以免被騙徒用作洗黑錢及收受騙款。任何人如協助詐騙集團,有機會觸犯以欺詐手段取得財產罪名,一經定罪,可被判監禁10年。另外,如任何人租借戶口,亦有機會觸犯洗黑錢罪,根據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洗黑錢可被判罰款500萬元,並監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表示,如市民在網上購物時遇到可疑賣家,可使用警方「防騙視伏器」,透過輸入可疑賣家的用戶名稱、電話號碼及銀行戶口號碼等,即時評估交易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