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中心腐液案|專家:清水洗傷口可稀釋 但遇強酸或灼傷皮膚

撰文:黃煦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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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埗西九龍中心一名時裝店分區女經理,昨早(5月1日)上班期間突被淋潑腐蝕性液體,腳部二級燒傷,其同事形容「啲皮就嚟甩咁滯!」皮膚科醫生陳俊彥表示,以清水清洗皮膚為一般做法,若皮膚上的腐液已經揮發或抹走,在沒有波及其他正常皮膚的情況下,可用清水清洗及輕輕用棉花棒在被淋潑的皮膚用作稀釋,但此舉亦存在隱憂,若液體為強酸或部份化學物質,接觸水後會產生高熱,灼傷皮膚。

深水埗西九龍中心一名時裝店職員上班途中,在扶手梯被人淋「強力膠水」,導致雙腳小腿二級燒傷,一名36歲男廚工被捕。(黃學潤攝)

陳俊彥表示,極端酸鹼值物質對皮膚會造成化學性燒傷,輕則皮膚紅腫、針刺般疼痛;重則起水泡,代表物質濃度較高、接觸皮膚的時間較長;最嚴重者是皮膚壞死,大多發生在物質濃度及劑量高,且接觸時間長的情況下,因此並不常見。

至於事主在被淋腐液後10多分鐘始出現症狀,陳相信有關物質濃度及刺激性相對較低,故接觸時間較長才出現症狀。傷者自身的皮膚質地,亦會影響症狀出現的時間。例如傷者本身有濕疹或傷口,皮膚較為乾燥,短時間就會出現症狀;反之,皮膚較好者,如被淋潑的腐液物質不強,症狀便會較遲出現。

昨日事發後,事主感到痛楚及脫皮,並以清水清洗傷口。陳指,清水能夠稀釋物質,但也存在隱憂。因為清水有可能令腐液流至無受影響的皮膚,若液體為強酸,接觸水後更會產生高熱,灼傷皮膚。不過一般而言,用清水清洗屬較常見做法,傷者確保皮膚上的腐液已經揮發或抹走,在不會波及其他正常皮膚的情況下,可用清水清洗及輕輕用棉花棒在被淋潑的皮膚用作稀釋,但若皮膚上仍殘留大量腐液,就未必適合。另外,用乾淨毛巾包裹受傷皮膚,在此之上加冰墊也能舒緩痛楚。陳俊彥強調,如遇同類事件,應儘快求醫。

事發於昨日早上約9時27分,44歲女事主在西九龍中心乘搭扶手電梯時,突感腳部不適,懷疑被人以腐蝕性液體淋潑腳部及手袋,於是報案求助。救援人員趕抵,將姓彭傷者送往明愛醫院治理。警方經初步調查,迅速鎖定涉案疑人身份,並於兩小時後在深水埗區內拘捕一名36歲姓曾男子,他涉嫌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現交由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十隊跟進。

據悉被捕男子承認因「貪玩」而向女事主淋潑「強力膠水」,警方亦於現場附近一個垃圾桶,檢獲涉案膠水樽,液體成分則有待檢驗。女事主雙腳小腿有多處水滴形的灼傷,範圍如手掌般大,經醫生診斷後為二級燒傷、傷勢嚴重。據了解,被捕男子無案底或精神病紀錄,警方正在調查案件,包括被捕男子事前有否尾隨女事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