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瓦解本地詐騙及洗黑錢集團 拉4人包括主腦 涉41宗騙案$2300萬

撰文:黃偉民
出版:更新:

一個活躍於本港的詐騙集團租用九龍城區工廠大廈單位,進行詐騙及洗黑錢活動。警方前日(19日)採取行動,拘捕4名男子,包括主腦及骨幹成員,相信涉及41宗騙案,涉款2,300萬元。最大一宗涉款700萬元,性質屬投資騙案。

九龍城警區刑事部總督察羅程瀚指出,近年詐騙案數字持續高企並有上升趨勢,2023年按年上升42%,涉及金額90億元。警方一向致力打擊相關罪行,而今年初發現一個活躍於本地的詐騙及洗黑錢集團,將其營運中心搬到九龍城區一幢工業大廈的單位,於是展開採入調查,鎖定疑人身份,最終於前日(19日)傍晚採取代號「聯璧」行動。

警方採取代號「聯璧行動」瓦解一個詐騙及洗黑錢集團。(黃偉民攝)

九龍城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主管湯敬培督察稱,該犯罪集團於3個月前搬到九龍城一幢工廈的單位內,反黑組於前日突擊搜查,拘捕4人,包括主腦、兩名骨幹成員及一名持雙程證的車手。各人年齡介乎28至46 歲,報稱無業,他們涉嫌串謀詐騙及管有違禁武器,目前全部被扣留調查。

行動中檢獲共33萬現金、57張提款卡、40部手提電話、3部電腦、45支名貴烈酒(市值約15萬港元)、大量數簿、一本支票簿及一支伸縮鋼棒。

+7

湯續稱,調查顯示此犯罪集團營運接近一年,分工明細,主腦會安排成員進行不同類型的詐騙活動,如「低息貸款騙案」、「投資騙案」、「網上情緣騙案」及「求職騙案」等,初步調查涉及41宗詐騙案,騙款約2,300萬元;當中最大一宗涉款700萬元,性質屬投資騙案。

主腦亦會安排成員,以「搵快錢」藉口,從不同渠道收集傀儡戶口,向傀儡戶口持有人支付1,000至1,500元報酬。然後經銀行櫃員機由這些戶口提取現金,或購買名貴物件例如酒類產品套現。

羅程瀚相信已經成功瓦解此有組織的詐騙及洗黑錢集團。他提醒稱,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第159C條,任何人干犯普通法下的串謀欺詐罪,罪成可被判處監禁14年。 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455章) 第25條,如有人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財產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即屬犯罪,可處罰款$5,000,000及監禁14年。

他呼籲巿民:「唔租」、「唔借」、「唔賣」,市民切勿租借或出售銀行戶口,以防戶口被操控作非法用途。

hot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