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周報社論】政府應理順與專業組織的關係

撰文: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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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二(8月31日),政府公布將就《2021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提出修訂,主要內容是放寬港人外地醫科畢業生、非港人外地專科醫生與具備專科資格的有限度註冊醫生在港執業要求,而這些措施過去剛好都是備受作為專業團體的醫務委員會反對;立法會法案委員會目前亦在審議《2021年財務匯報局(修訂)條例草案》,其目標是將會計師公會頒發執業證書、註冊核數師與其他查察或紀律處分的權力撥歸由官方委任非執業人士組成的財務匯報局。坊間有評論將兩件事情跟早前教育專業人員協會解散及官方高調評論香港律師會理事選舉掛鈎,認為香港專業團體的獨立自主逐漸受蠶食。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上月中對傳媒說:「每個團體應按着其宗旨,在不違反法律下運作……一個專業團體應當做專業的事,但它沒有做專業的事,卻被政治騎劫或凌駕其專業,特區政府唯一的取向便是與其終止關係。」這個說法自然是正確的,然而政府不能只知道跟違法或堅持反對立場的專業團體終止關係,也需要懂得跟其他專於本業的組織建立恰當的合作關係,否則一旦這些團體變成只知道保護自己利益的保守集團,又或是墮落為唯唯諾諾、不思進取的依附力量,失去獨立性和專業性,都無助於當局與業界的良性互動,對於改善施政和推動社會進步更難言是好事。

教協早前遭內地官媒發文炮轟,教育局隨即與其終止工作關係。(盧翊銘攝)

去政治化應為雙向取態

《基本法》第27條規定香港居民享有言論、結社、組織和參加工會的自由,第142條則規定港府「繼續承認在特別行政區成立前已承認的專業和專業團體,所承認的專業團體可自行審核和頒授專業資格」,同時亦可以「根據社會發展需要並諮詢有關方面的意見,承認新的專業和專業團體」。這些條文保障了香港專業團體的發展空間,其前提是相關組織遵守香港憲制秩序,沒有從事違法活動,不曾假借專業之名、濫行參政之實。任何符合這些條件的專業團體均當獲得應有的尊重和承認,尤其是不該被官方無端視作「政治化」的組織。

從這個意義上來說,近日發生在個別專業團體的爭議顯然不太理想。以會計界為例,財匯局分擔會計師公會規管權力的工作從2013年發表《獨立審計監管報告》便已開展,當初業界反饋也是傾向支持有關建議,可是來到今日竟有意見將此說成是港府對會計界「政治化」的報復;再如律師會剛完成的理事改選,四名「開明派」成員即使全部當選亦未足以讓該派取得過半席位,一些評論其實是在指桑罵槐,旨在批評政治色彩濃厚、完全「政治化」的大律師公會,這是否對律師會的獨立運作有欠公允?雖然近年確有不少專業團體錯誤地走上「政治化」路線,但我們也不應該以偏概全地將全部同類組織都歸入其中。

市民對一些所謂專業人士或專業團體「政治化」感到極度失望,原因不外乎這些組織或其成員自私地利用專業身份來攻擊政治立場迥異的對手,忘記了活用專業知識深入分析政府政策是非對錯的責任。他們根本不是在謀求所屬業界以至整個社會的福祉,反而更多是在爭取自身的政治資本。不過,假若業外的人忽視青紅皂白、執意認定某個專業團體為「政治化」組織甚至想方設法加以取締,此等行徑也是五十步笑百步,對於重塑社會秩序、專心發展民生同樣是沒任何幫助。因此,唯有專業內外各方皆真正地去「政治化」、摒棄以政治立場先行的取態,才能讓牽涉業界代表組織的討論回歸專業處理。

律師會上月底改選,專業派全勝五席。(廖雁雄攝)

偕同業界聯手改善社會

在各方都緊守去「政治化」的基礎上,特區政府與各個專業團體的良好協作,按理應該能為社會治理帶來很多好處,畢竟它們是最掌握業界內部詳細資訊的組織,當局如果可以跟它們建立和維持緊密合作關係,對於進行相關政策的分析研究和規劃設計必定會有莫大助益。早前本地新冠肺炎疫情肆虐期間,不少拒絕「政治化」的專業組織就確實起到團結業內成員應對危機衝擊的作用,而且它們還能夠向政府和公眾傳達出業界關注之處,讓官方得以更精準地挑選濟助對象和方式,這些皆為正當專業團體有助推動本地社會良政善治的明證,與其他「政治化」和自私的組織不可同日而語。

然而必須強調的是,尊重和承認貨真價實的專業團體,絕不代表當局要對它們凡事言聽計從。社會福祉涵蓋比專業考慮更為深廣的領域,政府官員應以改善、維護社會整體利益為出發點,對專業意見擇善而從、去蕪存菁,仔細辨別當中哪些內容應該聆聽、哪些問題需要思考,切忌受到「專業」牌子迷惑而一面倒地接受或反對。像是醫委會始終反對引入外地培訓醫生的往迹,恐怕只是醫療業界為保護其既得利益而已,更何況醫療知識與醫生行業如何管理根本不屬同一領域,這次政府願意拿出魄力做出不同於專業團體說法的決定,可謂是罕有值得廣大市民認同的德政,只可惜時間真是來得太晚了。

對於專業團體,其成員優先考慮自身界別的利益實屬無可厚非,但亦應該認識到自己終究同屬香港以至國家一員,提出的意見必須平衡業界與社會整體利益,不宜過度聚焦業界需要而犧牲大眾福祉。它們在回應社會議題時亦不應淪落為對政府施政盲目唯命是從的另一極端,否則就淪為徒具「專業」之名、卻無「專業」之實的保守力量。無論是片面地反對抑或支持政府,實際都屬於一種「政治化」和違背專業,只有奉照初心、切實履行代表業界角色之餘又堅守其社會責任,才能稱得上一個及格的專業團體,這樣在香港日後一定可以繼續找到充足的生存空間。

專業團體提出的意見必須平衡業界與社會整體利益,不宜過度聚焦業界需要而犧牲大眾福祉。(歐嘉樂攝)

組織自律符合國家策略

況且保持專業團體繼續自主暢順運作,其實也跟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有所關連。中央早於2015年印行《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鈎總體方案》,要求釐清行政機關與行業協會的職能邊界,以便讓後者轉變為「依法設立、自主辦會、服務為本、治理規範、行為自律的社會組織」,這個目標跟香港專業團體的情況不謀而合,而國家近年更大力推動這方面的發展,譬如2019年在積累幾批試點經驗和做法後正式全面推開改革,進一步明確提出這些組織與行政機關「應脫盡脫」的改革原則,來到今年年初又下發對此全面總結和「回頭看」的通知,足見國家對於此項工作十分重視。

鄰近我們的廣東省對香港專業組織自主自律的經驗更有深刻認識,故此2009年《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提出「完善社會管理制度,創新社會管理方式」的要求後,省政協隨即籌組「借鑒港澳經驗,促進我省行業協會商會發展」的專題調研。近年《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提到三地合作打造具有全球競爭力的營商環境時,相關工作亦包括「探索把具備條件的行業服務管理職能適當交由社會組織承擔」和「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商會在制定技術標準、規範行業秩序、開拓國際市場、應對貿易摩擦等方面的積極作用」等,而香港各大專業團體應在其中扮演積極角色才是。

經過近幾年的動盪局勢以後.本地社會近來好像慢慢醞釀出一種對專業團體的質疑以至敵視態度。這個現象一定程度上回應了部份專業組織曾經不務正業、玩弄政治的事實,但亦不能排除部份來自政府及輿論的偏見和有意無意的打壓。專業組織本應扮演有利於社會治理的功能,近年國家發展策略對此也表達了充分認可,當下隨着香港踏進由亂轉治的重要轉折點,作為香港管治者的特區政府是時候檢討與各個專業團體的關係,思考怎樣重新認識雙方功能、各司其職,而不是讓圍繞「政治化」的爭議無限延續下去,更不應沉迷在博弈的關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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