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周報社論】大灣區助港高昇 基層福祉不可漏
中央在2月18日印發《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下稱《綱要》),除了闡釋大灣區發展方針,還罕有地對香港作出具體的政策指引,推進中央對港「全面管治權」。雖然在部分香港人眼中,《綱要》坐實了香港「被規劃」的印象,但只要在融入大灣區的過程中處理得宜,對本港來說未嘗不是重大機遇。必須切記,港府應摒棄不合時宜的管治思維,積極借力大灣區發展,推動本地產業升級轉型,讓社會大眾雨露均霑。否則,可能重蹈當年CEPA和自由行只讓商界得利、基層備受忽視,以致激化中港矛盾的覆轍。
這份「規劃近期至2022年,遠期展望到2035年」的文件,只把香港列為大灣區內各有分工的「四大核心城市」之一,對部分習慣了「香港獨佔鰲頭」的本地人而言,這種定位多少令他們難以適應。然而,在大灣區發展大局中,香港其實仍可發揮不少作用。香港發展遇到瓶頸、澳門產業單一,內地則已告別粗放型發展模式,粵港澳三地目前正面臨如何整合資源、加強協調的問題。在這方面,《綱要》指出香港在國際金融、航運、貿易、航空、法治以至全球商業網絡等方面仍然具備一定優勢,可為大灣區建設貢獻所長。
單從統計數據來看,「香港」二字在《綱要》中出現了97次,澳門出現了89次,廣州與深圳分別只出現39次與38次,而若仔細比較《綱要》對港澳兩地發展規劃的描述,不難察覺香港在大灣區的角色才是《綱要》要旨。《綱要》提出許多協助香港在大灣區發揮作用的舉措,包括推動「深港金融市場互聯互通」、「深港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前海深港青年夢工廠」等,旨在為香港開拓空間,發掘新的經濟增長點。
由區隔走向融合 一國兩制新常態
這些十分直白、「幫你諗埋」的措施,反映「深港同城化」是推進大灣區戰略的重要一環。正如上期《香港01》周報社論指出,「同城化」既非字面所指的兩城「合二為一」,更不是放棄「一國兩制」,而是為了協調相互衝突的利益關係,形成一系列制度安排及運行機制,令市場、產業和基礎設施一體化,通過資源共享和產業分工,提升區域整體競爭力。
《綱要》另一重要信息,是它揭示中央「撥亂反正」的決心。中共十九大後,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曾說,香港的高度自治權源於中央授權,中央有權參與香港事務;中聯辦主任王志民在2017年底亦表明,香港必須把握《憲法》和《基本法》、中央「全面管治權」和特區「高度自治權」、「融入國家」和「自身發展」等「六對關係」。不難看出,回歸後一段長時間的「無為而治」治港路線已成歷史,中港關係在國家主席習近平治下步入「新常態」。
基於上述脈絡,與其說《綱要》是「大灣區規劃」,倒不如說是「香港融入大灣區規劃」,反映「一國兩制」已由原先的「區隔」轉向「融合」、由「消極」轉向「積極」,以及由「被動」轉向「主動」。
港府必須深思,如何讓香港在參與大灣區建設時,沿着積極的方向前進—具體來說,如何在鞏固「一國兩制」的基礎原則上,以本地利益為起點,尋求把制度差異轉化為競爭力,讓人員、貨物、資金和信息加速自由流動,借力深圳在科研、創新與製造業上的優勢,帶動香港經濟結構轉型。事實上,香港在這方面並非毫無條件,例如習近平去年曾發出指示,支持香港成為國際創新科技中心,廣州政府亦資助香港科技大學在廣州設立研究院,這是對香港科研水平的肯定。香港的大學在科研方面具有一定競爭力,只是長年被忽視了。
忽視大眾獲得感 兩地衝突再起
我們認同兩地融合,但同樣重要的是,這個過程應該顧及香港整體福祉,而不是只讓一小撮精英或者所謂「精明人」受惠。這正正是《綱要》令人憂慮之處—它沒有直視香港的深層次矛盾,教人擔心大灣區建設最終只會又一次淪為「好心做壞事」。
香港經濟在2003年受到「沙士」重創後,中央推出CEPA,讓港貨逐步以零關稅優惠打入內地市場,內地服務業亦向港商開放;中央當年又推出「自由行」計劃,刺激本港零售消費。在推動本港經濟上,CEPA和自由行確實發揮立竿見影的效用,但這些「惠港措施」本質上畢竟只是「授人以魚」,而非「授人以漁」;另一方面,由於港府一味死守「自由市場」思維,導致CEPA和自由行在實踐時出現偏差,前者的好處幾乎由商界獨享,後者則導致北區、大埔等地「逼爆」,嚴重影響民生。再加上當局對樓價高企、「劏房」等問題聽之任之,種種因素疊加,最終激化中港矛盾。現在回想,倘若港府當年摒棄不合時宜的「自由市場」邏輯,不再錯誤地把香港的發展綁在商界等既得利益者身上,而是大力推動結構性改革,促進產業多元化,起碼可以紓緩香港的深層次矛盾,市民的怨氣也不會那麼大。
香港無疑是大灣區的重要一員,在金融、專業服務、航運等領域擁有一定優勢,但支柱產業競爭力下降、產業高度單一化、年輕人欠缺上流機會等結構性問題異常尖銳。雖然在參與大灣區發展後,香港的機遇有所增加,亦有望加速經濟增長,但假如不能確保社會大眾在這個過程中分一杯羹,本港深層次矛盾就無法緩解,而立意良善的大灣區戰略,最終可能重蹈CEPA和自由行覆轍,重燃中港矛盾之火。從《綱要》公布後,社會上出現不少「大陸耗盡香港儲備」、「大陸人搶香港資源」之類的言論可見,這種擔憂不是危言聳聽。
正視深層次矛盾 摒棄舊管治思維
毋庸否認,《綱要》承認香港在一些領域上的作用,但文件的主要基調,只是大灣區為香港拓展了發展空間。我們認為,假如要真正發揮香港的優勢,那就必須重新發掘香港的競爭力,着力在本地拓展高增值產業與創造相關職位。如今「規劃」已出,香港管治精英應該展示想像力和政治魄力,提出高瞻遠矚的措施,令大灣區發展為香港普羅市民產生更實在的「獲得感」。
可是,港府明白自己肩負什麼重任嗎?我們早就批評,特首林鄭月娥雖在去年的《施政報告》中提及大灣區建設工作,但她只是宣布成立「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督導委員會」和設立大灣區發展辦公室,具體措施欠奉,彷彿在等待中央指派任務;反觀廣東省發改委早已編製《粵港澳大灣區規劃綱要》的「實施意見」和「三年行動計劃」,把規劃轉化成具體行動,並確立時間表和路線圖,藉以檢視成效。
林鄭2月19日會見傳媒時,強調特區政府積極參與《綱要》草擬過程,她本人亦不下十次親自出席有關大灣區的論壇,包括金融論壇、科技論壇等; 上周四(2月21日)出席「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宣講會」時,她重申中央「基本上接納了香港的意見」。然而,港府應該有哪些政策,如何立法,如何調撥資源,哪些人應該做什麼準備,學校的教育與培訓是否有需要改革等等,特首什麼時候解釋過?就以《綱要》中「探索再工業化」為例,香港如何「探索」,預備在短期內進行諮詢或辯論嗎?要知道,創科局成立三年多,相關產業政策如何為人詬病,大家心裏有數。
我們要提醒特首,若她認為自己很多意見都獲接納,並因此自我安慰,那就太膚淺、太無知了。試問一份忽視香港深層次矛盾的《綱要》,談得上是帶領香港往積極的方向走嗎?倘若大灣區其他城市藉着這個國家戰略振翅高飛,香港則繼續受困於深層次矛盾中,普羅大眾沒有任何「獲得感」,這會是全港市民想見到的局面嗎?大灣區以創新推動發展,對香港來說,不僅經濟結構要創新,執政團隊也要有創新的頭腦,必須改變頑固與陳舊的管治思維;中央在推動香港融入大灣區發展時,亦應督促香港管治精英努力認識與克服深層次矛盾,切切實實推動本地產業轉型,讓全社會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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